合力为学前特需儿童提供适合的教育
更新时间:2025-04-06 08:30 浏览量:2
近日,教育部与中国残联举行的工作会商会议,传递出“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强担当推进特殊教育事业”的信号,并强调“在科学评估基础上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入学”。这为更好地发展学前特殊教育事业提供了指引和动力。
特需儿童有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即将在今年6月1日施行的学前教育法提出: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长期以来,由于部分家长观念陈旧,存在认识偏差,加上学前特殊教育资源短缺,特需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一直较低。一方面,有些家长发现孩子有发育障碍后,出于回避心理不让孩子入园,认为学前教育可有可无;也有些家长把医疗、康复训练作为首选,忽视融合教育的价值,最后耽误了孩子入园。另一方面,有的幼儿园认为自身不具备提供特殊教育的条件,婉拒特需儿童入园。
现实中,很多幼儿园确实存在无法提供特殊教育的实际困难。笔者走访中发现,一些特需儿童家长在给孩子入园报名时,因担心幼儿园不收,不主动与幼儿园沟通孩子情况,也不出示医学诊断证明。当教师发现孩子可能有发育障碍后,不仅要说通家长提早干预,也苦于当地没有科学权威的评估机构,无法合理判断应该给予孩子何种教育支持;而且,幼儿园大多没有开展特殊教育的资源教室,特殊教育师资也很匮乏,学前教育专业出身的教师很多都没学过特殊教育专业课程,这些都为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带来了困难。
为学前特需儿童提供适合的教育,需要多方协力做好条件保障。其一,健全评估机制。特需儿童适合接受何种形式的教育,需要对其身体状况、适应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这不是教育部门单方面能完成的,需要协同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协力解决。其二,优化资源配置。地方政府应在摸清本区域内残疾儿童数量、分布情况和残疾类别的基础上,统筹实施多种形式的学前特殊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其三,配好特教师资。教育部门可通过扩大特殊教育师资培养规模、在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必修课、加强教师职后特殊教育相关培训等方式,让更多教师成为特殊教育的“行家里手”。
国内外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证实,特需儿童越早接受干预和康复训练,越有利于其获得更好的发展。融合教育对特需儿童与普通儿童的发展均有积极作用,对构建多元包容的社会文化也有促进作用。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儿童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当全社会都能为特需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创造良好环境时,当特需儿童不再需要“特需”两个字时,儿童将拥有更加美好的童年,驶向幸福的人生。
《中国教育报》2025年04月06日 第01版
作者:纪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