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举措入选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国家级经验举措清单
更新时间:2025-03-20 13:44 浏览量:3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验举措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5〕209号)总结了各地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完善体制机制、出台公共政策、公共空间建设、公共服务供给、营造社会环境、探索城市建设路径、加强理念宣传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验举措清单》,菏泽市1项建设举措成功入选。《通知》指出:菏泽市出台《菏泽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就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总则、规划建设、服务管理、保障措施等作出系列部署。注重儿童友好城乡共建,争取省内首个儿童友好村居建设试点,积极打造欠发达地区创建儿童友好城市的“菏泽样板”。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提升城市发展品质的重要举措。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等2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2022年,菏泽市成功入选第一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发力,围绕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个友好”,创新构建“1+3+N”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体系,颁布实施了全国首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菏泽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发布全省首个儿童专属地图《菏泽市儿童游览地图》,编制全省首个儿童友好村居建设指导标准《菏泽市儿童友好村居建设导则》,并争取省农业农村厅支持,成为省内首个儿童友好村居试点地市,将儿童友好村居与省级和美乡村同部署、同建设,成功蹚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新路径。截至目前,全市153所学校、125个(社区)小区、50个机关企事业、10个实践基地、30个村居等开展单元试点建设,并在政策保障、空间优化、服务提质等多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现从“蓝图规划”到“实景呈现”的跨越式发展,儿童友好已从先进理念逐步发展为覆盖城乡的应用场景,“菏泽娃”们的成长环境得到全方位提升。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儿童让城市更有爱!未来,菏泽市将持续聚焦“五个友好”,出台更多务实举措,使“儿童优先、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携手为全市广大少年儿童营造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打造儿童健康成长的幸福之城。
来 源:省妇儿工委办公室、菏泽市妇联规划部
编 辑:段梦婷
审 核:楚姝芳
●巾帼之力 菏你奋进|90后女农人仇兆玉:乡村振兴路上的“领头雁”
●事关休假、育儿补贴等,中办、国办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