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蹲五分钟的争议,应落在对儿童权益的守护
发布时间:2025-09-23 22:52:44 浏览量:2
文/高晓虹
据新快报报道,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在广东中山横栏镇四沙小学有女老师让一名一年级学生做深蹲,时间长达5分多钟。当时这名学生已经大汗淋漓,据拍摄者描述:“明显已经没力气了”。
9月20日,四沙小学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应称,这名学生平时比较调皮,老师当时批评教育,孩子并未受伤,校方已与家长沟通,也进行了家访。目前,上级部门介入调查。而该事件也引起了网友关于老师的处罚是否恰当的争议。透过表面的争执,我们应该对教育惩戒和教育价值有所思考。
一年级学生被要求做5分钟深蹲,这表面上是批评教育,但实际上已经偏离了教育惩戒的引导初衷。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二条,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此次事件的惩戒好像把更多重点放在让孩子意识到“不能调皮”“要守规则”,缺少的反而是引导孩子“认识错误”“明白为何不能调皮”。当孩子因为害怕处罚而守规则,而不是因为理解规则而守规则,孩子的规则意识并未真正建立,此时,教育惩戒变成了一种控制和改造。
事后,校方的回应用“孩子平时比较调皮”作为教师体罚的说辞,乍一看,老师处罚好像只是为了让孩子听话懂事。但这种以“为你好”之名行伤害之实的行为更需要我们警惕。
5分钟的深蹲尚且让成年人感到费劲甚至难以坚持,更不要说对于一年级的孩子。他们的身体发育才刚刚开始,肌肉耐力度差,心理承受能力、情绪消化能力等素质也没有健全,5分钟连续深蹲不仅是生理挑战,更是在精神上的一次折磨。当“犯错”与“身体痛苦”被体罚的手段粗暴连接起来,或许会给孩子树立“犯错就要遭受身体上的痛苦”“不能犯错”的认知,以及可能在潜意识埋下对老师这种角色的恐惧感、对权威的恐惧感。
所以说,如果教育者不能明确为何教育、如何教育,那么就极易滥用权力,打着“为你好”“纠正错误”的名义打压孩子的精神成长,教育的价值也会因此大打折扣。而这种伤害并非都是可见的,除却身体的外伤,更易造成且更难修复的是自尊受伤、错误认知建立等隐性的伤害。但是此次事件中的校方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教育本质的认知不足让他们在回应中称“孩子并未受伤”。孩子真的没有受伤吗?这样的回答不免有些自以为是。
如果教育者都用是否导致外伤来评价教育行为得当与否,无疑是将教育的价值窄化为身体安全。应该明确的是,教育的价值既不是没有外伤,也不是控制孩子不出错,而是引导孩子知道为什么错、怎么样做正确的事。教育的目的不是控制,权力的边界更是需要尊重。如果教育者不愿意放下身段去尊重和保护,那么关注儿童发展需求便是徒有其言。
上级部门介入调查,这是必要的纠错机制。但更重要的是通过该事件引人思考、推动制度完善,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首先,需要明确教育惩戒的边界。基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与儿童成长规律,制定更具体的负面清单和执行建议,不要用孩子身体机能的极限挑战心理健康。更重要的是,教育者的观念需要深层次转变。教育者培训不应仅聚焦教学技能,更需建立好教育伦理、教育价值的观念。教育者应当投入更多的耐心,用积极的正向引导而非命令式的控制培养孩子。久久为功,教育也能回归其“理解、沟通、引导”的本质。
深蹲五分钟的争议,最终应该落脚于对儿童权益的守护。教育的目的是让孩子成为更好的人,而不是让他们因恐惧而服从。比起用俯视的姿态直接让孩子做五分钟深蹲,我想,蹲下来平视孩子,用更加温和的语言引导孩子认识错误会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