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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恋童癖打死不解决?12岁女童可嫁人,喊人权却不禁童婚

发布时间:2025-09-21 17:53:00  浏览量:1

虽然美国一直崇尚自由,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自由世界导师,但实际上,一直到现在,美国只有14个州禁止童婚。

2025年六一儿童节刚过,俄勒冈州州长蒂娜・科特克签了个法令,把最低结婚年龄提到18岁以上,让该州成了美国第14个禁止童婚的州。

但这事细想全是无奈:美国还有36个州允许童婚,这明摆着说明,美国压根没能力管住这档子事,咱们这边偶尔有几句不着调的空谈,人家美国可是真把孩子推进婚姻里,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先把话说明白,啥叫童婚?按《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说法,只要结婚双方里有一个没到18岁就算,据机构统计,70%以上的童婚,都是未成年女孩嫁给成年男人,根本不是啥青梅竹马修成正果的浪漫戏码。

别觉得只有美国这样,2022年之前,日本允许16岁女孩结婚,还催生出JK人妻这种争议话题,但跟美国比,日本都算收敛的。

美国更离谱:不少州的性同意年龄是16到18岁,可未成年人没到这岁数就能结婚;有些州干脆没定最低结婚年龄,默认女的12岁、男的14岁就能嫁人娶媳妇,这哪是保护孩子,简直是给伤害儿童开绿灯。

按说,禁止童婚是全人类的共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写得明明白白,可美国偏要当特例:它是全世界唯一一个拒绝批准这个公约的联合国成员国,活脱脱一副我就不按规矩来的样子。

为啥美国死活不批?核心原因绕不开美国例外论,几次工业革命让美国经济飞起来,两次世界大战又让它攒足了大国底气,再加上殖民时期留下的基督教普世价值观,这些东西揉在一起,就催生出了美国例外论:

美国人觉得自己是上帝选出来的人,只能他们评判别人,别人没资格说他们一句不是,在这种心态下,让美国跟其他国家遵守同一个规则,那简直是侮辱。

这种想法直接导致美国对国际规则天然排斥,任何国际法想在美国生效,必须得政府和立法机构双双点头,放到人权领域更明显,美国人总觉得国际人权运动是给其他国家治病的,跟我们没关系,毕竟在他们眼里,美国的人权好得很,不用改。

所以,那些对美国有约束力的人权公约,想在参议院通过?基本没戏。

除了例外论,美国还拿主权说事儿,《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要求,缔约国每5年得给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交一份详细报告,说说自己为保护儿童权益做了啥,委员会觉得不清楚还能要求补充。

美国反对者立马跳出来:“这不是侵犯我们主权吗?”他们还觉得,美国人权是尖子生,犯不着用这种方式证明自己,甚至反问我们又选不出联合国成员,凭啥要履行义务?

这些话经保守派媒体一放大,各级立法机构里的支持者就开始拦着公约落地。

而且更有意思的是,美国自己不批公约,却天天拿着公约当鞭子抽其他国家,对自己的 “双重标准” 绝口不提,这种操作也是没谁了。

如果说例外论是官方层面的阻力,那宗教势力就是民间的绊脚石,《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说儿童有信仰自由、隐私权,这可戳中了美国宗教家长的痛处。

他们故意曲解条款,嚷嚷着“让孩子自由结社,是不是就允许他们加入黑帮?”“孩子能不信上帝?这不是违背真理吗?”

更讽刺的是,美国教会自己在儿童权益上就一屁股烂账,2002年,《波士顿环球报》曝光,波士顿教区至少60名神父对百余名儿童实施过性侵,可教会内部居然觉得恋童癖不算啥大事,甚至歪理邪说这是在驱逐孩子身体里的恶魔。

这么多年过去,教会在相关诉讼上赔了超30亿美元,却压根没打算从根上改。

2018年更夸张,宾夕法尼亚州大陪审团出了一份1356页的报告,说该州6个天主教教区的300多名牧师,几十年里性侵了1000多个孩子,最早的案子能追溯到1947年。

结果就俩牧师被起诉,其他人要么查无实据,要么被教会势力保了下来。

有人可能觉得,新教教会会不会好点?恰恰相反。

天主教虽然垄断了对教义的解释权,但至少有统一的教廷和规矩,新教却允许自由释经,这就导致各种极端教派层出不穷:科学教、不让输血的耶和华见证人、臭名昭著的人民圣殿教(《逃生2》的原型),这些教派在童婚问题上的想法更扭曲。

他们还搞出一套荒诞的理论:堕胎比童婚更邪恶。

在美国,童婚率高的时候,反堕胎声音往往也最大,要是有女童被迫发生性关系后怀孕,基督教社区就会说只有上帝能决定生命,堕胎是罪过,会让整个社区丢脸,然后把让女童嫁给施暴者当成最优解。

佛罗里达州的谢丽・约翰逊就有过这样的噩梦:11岁在教会活动时被成年教友强奸怀孕,父母和教会逼着她嫁给施暴者,最后她生了9个孩子,一辈子都被这场婚姻毁了。

科罗拉多州的米歇尔・德梅洛也一样,16岁怀孕后,社区逼她嫁给19岁的男友,理由是不结婚就被所有人唾弃,得给父母留面子。

《纽约时报》早就指出,美国所谓父母同意的童婚,大多是父母胁迫,可法律不管孩子愿不愿意,就算孩子明摆着抗拒,法院也没法插手,这简直是把孩子往火坑里推。

童婚泛滥带来的社会问题,早就积重难返,美国国务院自己的人权报告都承认:美国是唯一没批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成员国,也没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宪法里没明确禁止性别歧视,职场上男女收入差距越拉越大;孕妇死亡率在工业化国家里排第一,堕胎禁令把女性的生殖权利踩在脚下;职场、校园、家里的性暴力天天都在发生。

孩子的日子更不好过:贫困人口越来越多,不少孩子连医疗保险都没了,每年几千名寄养儿童凭空消失,性侵儿童的案子没完没了,少年司法系统里的孩子还常受虐待,生存权和发展权都成了奢望。

更荒唐的是,还有人拿祖宗之法当挡箭牌,说美国能有今天,全靠开国元勋留下的制度,现在的政客没资格改,他们还举例,华盛顿、富兰克林这些人当年也没觉得童婚是问题,甚至有人按现在标准看也算和儿童结婚,所以现在的议员凭啥说童婚不好?

他们压根忘了,时代早就变了,美国殖民时期,白人平均寿命才25到30岁,早婚早育是为了活下去,可现在都21世纪了,这套生存逻辑早就没用了。

即便如此,有些州连提高结婚年龄都不愿意,固执地觉得守着老规矩才能当世界第一,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还有少数开明共和党人,居然说出禁止童婚侵犯儿童权利这种话,声称结婚是上帝给孩子的自由,不能因为少数人乱来就一刀切,甚至胡搅蛮缠“孩子就不能养孩子?不能跟喜欢的成年人结婚?”这种话别说符合常理了,连基本的人伦底线都没了。

回头看看美国,20世纪60年代没解决种族歧视,21世纪20年代连孩子的权益都保护不了,童婚、童工这些早就该消失的东西,不仅还在,甚至越来越严重。

当然,美国也不是没人想改变,童婚数量确实在逐年减少,但要彻底禁绝,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毕竟当一个国家把例外论当骄傲,把宗教教条凌驾于儿童权益之上,把老规矩当成挡箭牌,想要解决问题,难如登天。

说到底,婚姻本该是两个三观合拍的成年人,因为相爱才走到一起,没了感情,婚姻就成了冷冰冰的交易,这不仅是对婚姻的尊重,更是对每个人权益的保护。

尤其是孩子,他们的世界该是课本和游戏,而不是过早被卷入婚姻的漩涡。

希望有一天,美国能真正放下那些虚无的优越感,把孩子的权益放在心上,而不是只做些象征性的表面功夫,毕竟保护孩子,从来不是选择题,而是每个国家都该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