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食品”不能沦为“智商税”
发布时间:2025-06-04 08:34:33 浏览量:2
漫画:杨希
儿童食用油、儿童饼干、儿童水饺……市面上,标注或通过包装设计与儿童相关的食品,大多分量更小、包装更萌、价格更高。记者了解到,从配料和成分看,大多数产品与普通食品无差异。有的“儿童奶酪”等产品,还添加了更多的香精、着色剂、增味剂等食品添加剂。 (6月3日《人民日报》)
□王琦
在当今消费市场,“儿童食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不少家长出于对孩子健康的关怀,心甘情愿为其买单,认为“儿童食品”更安全、更健康、更适合儿童食用。然而,“儿童食品”背后隐藏着诸多问题,绝不能让它沦为收割家长钱包的“智商税”。
从本质上讲,“儿童食品”在我国缺乏明确的法律定义。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中,并没有针对“儿童食品”的专门界定。市面上常见的“儿童食品”,大多只是在包装上印有卡通形象,宣称含有更多营养素,可实际上,从配料和成分来看,很多产品与普通食品并无差异,甚至部分“儿童奶酪”等产品还添加了更多的香精、着色剂、增味剂等食品添加剂。这表明,一些所谓的“儿童食品”更多是商家的一种营销手段,通过精心设计的包装和宣传噱头,吸引家长的目光,从而获取高额利润。
一些商家在宣传“儿童食品”时,故意误导消费者。比如,打着“0蔗糖”“不添加蔗糖”旗号的“儿童食品”,口感却依然很甜,查看配料表才发现,多数含有异麦芽酮糖醇、木糖醇等代糖成分。这种误导消费者的宣传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法律监管的缺失,也让“儿童食品”市场乱象丛生。广告法虽然对一般食品广告有相关规定,但并没有针对“儿童食品”设置专门的法律条款。这使得一些商家有机可乘,在市场上销售配料不科学、不利于儿童成长发育的所谓“儿童食品”,甚至以此为噱头刻意炒作。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概念和具体监管要求,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面临一定困难,难以对市场上的“儿童食品”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
值得欣慰的是,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安全监管,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期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更是明确规定,没有相关依据的,食品标识不得标称适合未成年人食用,欺骗、误导消费者。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儿童食品”市场。“儿童食品”关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绝不能成为商家逐利的工具。相关部门应加快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儿童食品”的定义和具体监管要求,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商家也应秉持诚信经营的理念,切实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营养的食品。家长们则要保持理性消费,不要被商家的宣传所迷惑,为孩子选择真正适合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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