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厅拒接7岁以下儿童,这种“店规”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5-05-01 02:11:06 浏览量:1
日前,市民史女士带着女儿,和朋友一起去鹭江道某咖啡厅消费时,发现这家咖啡厅门口挂着一个“7岁以下儿童不接待”的提示牌。史女士当即感觉有点不舒服:“理解但并不赞同。”她认为,这家咖啡厅缺乏包容性。但也有市民认为,有些“熊孩子”真的很吵,特别是在安静的环境中,吵吵闹闹影响了其他客人的消费体验。对此,你怎么看?本期群聊,记者请来市民、商家、律师以及经济学家一起探讨。
▶观点
【能理解】
在公共场合吵闹很影响他人
咖啡厅不是儿童乐园
市民方方:首先声明,我真的很烦公共场合里那些吵闹的“熊孩子”!特别是将安宁的空间作为商业附加属性提供服务的场所,咖啡厅就是一个。我选择去咖啡厅,花钱买的是安静和放松,而不是儿童乐园,要求安静一点都不行吗?
餐饮管理者陈女士:我从业近10年了,我们店此前也曾因儿童乱跑、吵闹被多次投诉,所以我能理解这家咖啡厅的苦衷。从经营角度看,客人来咖啡厅消费,肯定希望有安静的环境,低于7岁的小孩可能更闹腾,在无法分辨“熊孩子”的前提下,统统不接待也是一种简单止损的方法,这和“无烟餐厅”的逻辑类似。
【不合理】
“限龄”做法简单粗暴
涉嫌变相剥夺未成年人权利
市民史女士:我也是有娃的人,虽然已经9岁了,不在店家限制行列,但看到“限龄”提示牌,本能还是觉得不舒服。我觉得,公共空间不该只对“成人友好”,带娃家长也需要社交场所。咖啡厅直接拒绝儿童,既缺少包容,也可能伤害孩子自尊。
福建贝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企业享有合理经营的权利,但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也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咖啡厅作为经营主体,虽然享有自主经营权,但类似以年龄为由单方限制儿童消费,若没有明确限制儿童的特殊原因(如涉及安全风险、特殊经营性质等),可能涉嫌变相剥夺未成年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兼职副教授、厦门市商务局商务专家胡加生:商家此举作为经营策略可以理解,但也考虑欠缺,提出“7岁以下儿童不接待”,简单粗暴。商家有经营自主权,但不要因此失了“温度”。
建议>>
柔性管理兼顾不同客群需求
福建贝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红:社会经营主体若确有小范围内限制儿童进入的想法,建议采取较为柔和的处理方案。个人建议商家可以采用“分区管理”的方式,例如用绿植分隔空间,并通过店内提示引导家长约束孩子行为。这种“柔性管理”既符合法律原则,也能兼顾不同客群需求。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兼职副教授、厦门市商务局商务专家胡加生:这样“一刀切”的模式,可能会影响商家声誉,也一定程度上变相拒绝了部分客人。或许可以探讨更好的方法,比如,商家可参考麦当劳等商家的做法,设立“亲子角”或“儿童托管服务”,既满足家庭需求,又能开辟新市场。如果商家的面积无法支持空间隔离,也可以尝试在店招上作一些柔性说明,比如委婉表达:这里是成人咖啡馆,或只接待成人客户等,将消费的主动权交还给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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