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更新时间:2025-03-27 09:45 浏览量: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法律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 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期限:一年。
采购范围: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法律咨询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法律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法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6日 10时00分到2025年04月03日 19时00分
招标文件费 200 元每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 16时00分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6日 16时00分
开标地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