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困境孤独症儿童!市民政局携手市残联共筑关爱屏障
更新时间:2025-03-18 04:23 浏览量:2
困境孤独症儿童,即在困境儿童群体中经确诊患有孤独症谱系障碍的儿童,他们是全社会重点关注的特殊对象。做好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不仅关系到儿童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发展,更与万千家庭对安稳、和谐、幸福生活的深切向往紧密相连。
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残联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聚焦“监测摸排、生活保障、兜底监护、家庭支持、社会融入”五个维度,系统性破解困境孤独症儿童家庭面临的监护缺位、康复资源不足、社会融入困难等难题,全力构建困境孤独症儿童全链条关爱服务体系。
在开展监测摸排工作方面
明确要求民政部门在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时,要将孤独症儿童常见症状及表征等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把确诊的困境孤独症儿童纳入民政部门重点关爱服务对象台账,实施“一人一档”管理。同时,民政、残联建立困境孤独症儿童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通困境孤独症儿童诊断详情、基本生活救助动态、康复救助进展等信息,为后续开展关爱服务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在筑牢生活保障方面
健全主动发现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境孤独症儿童及家庭,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对于暂时不满足救助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全面落实《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修订)》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且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的0-6周岁困境孤独症儿童全部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范围,为7-14周岁家庭经济困难且经评估具备康复指征,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的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进一步扩大困境孤独症儿童康复年龄范围、放宽康复救助条件、扩充康复救助内容、提高康复救助标准。
在提供兜底监护方面
对突发紧急情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困境孤独症儿童,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依法履行临时监护职责;对父母无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困境孤独症儿童,儿童福利机构依法履行长期监护职责。并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积极拓展社会服务功能,为有需要的困境孤独症儿童及家庭提供日间照料、早期干预、康复训练和家庭康复训练指导等社会化服务。
在提供监护支持方面
积极开展困境孤独症儿童家庭照护知识培训,引导困境孤独症儿童父母树立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帮助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孤独症,建立合理的康复预期,掌握与儿童沟通、促进儿童康复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同时,积极发挥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各类孤独症家长组织作用,推动将困境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纳入孤独症儿童家庭互助服务范围。
在促进社会融入方面
支持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关爱困境儿童的服务站点,开展孤独症儿童家庭可参与、可融入的社区活动,营造理解、关心、帮助困境孤独症儿童家庭的良好社区氛围。同时,聚焦16-18周岁有就业潜力的儿童需求,培育开发职业体验、岗位实践等公益慈善项目,增强困境孤独症儿童社会适应能力。
责编:舒 轩
校对:曹倞婧 张 萍
编辑:肖娅楠 卢媛媛
供稿:儿童福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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