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26-03-14 16:23:11 浏览量:1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属于
独立的刑事犯罪
,并非 “不拐只买就没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只要实施了收买行为,无论是否善待、是否共同生活,罪名即已成立。
司法实践中,对收买行为长期持
从严惩治
态度。如果收买后又实施非法拘禁、侮辱、虐待、强奸、强迫劳动等行为,还要分别定罪,
数罪并罚
。很多人误以为 “买来当老婆、养孩子” 属于家庭问题,实际上严重侵犯人身权利,是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
同时,法律也设置了从宽空间: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从宽不等于无罪,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仍由司法机关根据情节综合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