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坚定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6-02-28 06:23:05 浏览量:2
转自:中国妇女报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今年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婚姻家庭纠纷、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问题也备受社会关注。围绕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热点问题,日前,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
精神类家庭暴力得到更多关注
记者:司法审判实践中,家庭暴力呈现哪些特点?人民法院在反家暴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面临哪些难点,下一步将如何推进解决?
陈宜芳:从司法审判实践看,家庭暴力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隐蔽性。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且行为具有突发性、场所具有隐蔽性,第三方难以即时发现,部分受害人因缺乏法律意识,未能保留相应证据,导致诉讼中举证难。二是家暴类型呈多样化。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案件中,受害人主张加害人长期以谩骂、恐吓、自伤自残等方式使其身心自由受限的精神类家庭暴力逐渐增多。三是涉家暴主体范围扩大。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体,除家庭成员外,还包括恋爱中以及离婚之后或终止恋爱关系的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指导各级法院采取一系列举措,打击家庭暴力行为。一是贯彻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对于符合签发条件的,依法及时、快速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针对家庭暴力举证难的瓶颈问题,2022年最高法制定《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证据形式,降低证明标准,进一步激活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效能。此外,针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继续实施家庭暴力的施暴方,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实施惩戒,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二是推动反家庭暴力部门协作机制逐步建立。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公安部、全国妇联等六部委共同出台《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联合举办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反家庭暴力专项培训班,共同提升一线工作人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和多元解纷能力水平。三是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最高法发布多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同时,指导各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及时制发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解决婚姻家庭关系中常见矛盾纠纷的有效方案,人民群众对“家暴不是家务事”的认识进一步加深。
当然,司法实践中,反家暴工作还面临着精神类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模糊、部分受害人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愿意寻求法律救济、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措施单一等难点堵点问题。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通过典型案例、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审理相关案件,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提升全社会反家庭暴力的共识。
涉家暴离婚案件,坚持当判则判,绝不“和稀泥”
记者: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时,坚持什么原则?
陈宜芳: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时,坚持当判则判,绝不“和稀泥”,及时、依法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因为离婚既涉及解除婚姻关系,又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为避免当事人在案件审理期间再次遭受家庭暴力,对于查明存在家庭暴力事实的,人民法院尽快判令解除婚姻关系,保护受害人免遭二次伤害。
对确定未成年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优先由另一方直接抚养。对家庭暴力予以否定性评价。
此外,人民法院还通过加大离婚损害赔偿力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等方式,明确家庭暴力的不利法律后果,对家庭暴力行为坚决说“不”,依法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离婚案件家务劳动补偿,人民法院会兼顾付出较多一方与给予补偿一方的利益平衡
记者:离婚案件家务劳动补偿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人民法院在处理家务劳动补偿时考虑哪些因素,以体现立法精神?
陈宜芳:家务劳动价值应当得到尊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对家务劳动补偿作出了规定。为使该条文规定在实践中得以更好运用,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中进一步进行了明确。
人民法院在处理家务劳动补偿时,一般需要考虑负担相应义务投入的时间、精力和对双方的影响以及给付方负担能力、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即使在同一地区,每个家庭的情况也是千差万别,法律和司法解释无法对家务劳动规定统一适用的补偿标准和金额。但人民法院会兼顾付出较多一方与给予补偿一方的利益平衡,作出公平合理的处理。
人民法院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基本统一
记者:近年来,高额彩礼问题社会高度关注。高额彩礼纠纷有哪些难点问题,人民法院如何应对?
陈宜芳:当前,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彩礼给付形式进一步多样化,比如除传统礼金和“三金”“五金”外,部分地区会根据子女生活需要,在婚前给付大额购车款、购房款等;对彩礼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存在模糊认识等,彩礼给付方和彩礼接收方对上述款项的性质、应否返还存在认知差异,由此相应增加了案件审理难度。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及时予以规范。一是制发司法解释。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彩礼范围认定、彩礼返还主体等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基本统一。二是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以来,最高法连续发布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第一批案例主要聚焦不同情况下的返还比例,第二批、第三批案例则侧重打击婚骗行为,规范婚介市场,并对婚前给付的大额购车款、购房款明确返还规则。三是强化部门间协作。202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农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多份工作文件、召开多次专项会议,推动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助推形成治理高额彩礼的工作合力。
对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只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人民法院会告知当事人一并请求处理
记者:人民法院多个案例显示,离婚纠纷涉及未成年人时,会要求当事人先行处理好子女抚养问题。请介绍一下,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对子女抚养问题坚持哪些原则,对夫妻双方处理婚姻家庭矛盾有哪些提示?
陈宜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时,对子女抚养问题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家庭是未成年人最重要的生活场所,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我们提示所有父母,发生婚姻家庭矛盾时,应当将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作为首要考量。
此外,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即使父母解除婚姻关系,也要防止离婚事宜对未成年子女产生不利影响。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目的就是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多措并举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态势
记者:2025年,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态势得到初步遏制,请从法院审判工作角度谈谈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陈宜芳:一是对未成年人犯罪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于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特别是屡教不改的未成年罪犯,绝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惩治,确保司法公正,彰显刑罚的惩戒、警示、教育功能。同时,人民法院坚持惩罚与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有机结合,寓教育于审判全过程,开展心理疏导、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审判延伸工作,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共青团、妇联、学校、基层组织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的沟通协作,推动完善政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关爱帮教工作衔接机制,帮助失足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成长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新人。
二是提升未成年人审判的专业化、综合性水平,做实前端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针对有的家庭监护不力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问题,一方面对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学会管教善加管教;另一方面,想方设法为涉案的未成年人确定好直接抚养人、落实好监护人探望等,确保孩子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在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中,则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推进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刑事审判融合发展,以系统思维处理未成年人案件,及时减少和消除可能诱发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的不利家庭、社会、网络等因素。
三是积极配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做好专门矫治教育工作。人民法院参与相关评估、实施细则、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规则。选派优秀法官担任专门学校法治副校长,共同做好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
四是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针对暴力犯罪未成年人中相当比例存在心理、情绪问题,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以未成年人能接受、易接受的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出现的心理等问题及时予以干预和疏导。
五是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夯实“法治副校长”制度,选取发生在未成年人身边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治意识。2025年,最高法集中发布四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涉学校教育管理、涉家庭监护及网络保护典型案例。此外,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共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推动综合保护工作发挥更好引领、导向作用。
始终保持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严惩态势
记者:请介绍2025年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整体情况。人民法院对更好防治此类犯罪有哪些考虑?
陈宜芳:2025年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情况来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态势得到初步遏制。为进一步巩固这一态势,更好防治此类犯罪,人民法院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始终保持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严惩态势。对其中罪行严重、情节恶劣的不法分子,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形成有力震慑。
二是不断织密惩处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制度网络。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调研,通过出台规范性司法文件、发布指导案例、典型案例、编发入库参考案例等形式,指导各级司法机关加大对性侵害犯罪的发现和惩处力度。
三是注重以案件办理促推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好最高法2025年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依法从严惩处和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意见》,协同发力做实前端预防,筑牢全面保护,推动形成集预防、惩处与保护于一体的防范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格局,将治理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