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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民政重点工作有哪些?一起来看

发布时间:2026-02-02 16:42:57  浏览量:1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和202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要求,紧扣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化实施民政“五大行动”,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更好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重要职责,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实施“兜底保障巩固行动”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出台《吉林省临时救助管理办法》,实行临时救助金分类分档发放,扩大支出型临时救助覆盖范围,对急难型临时救助落实“小额快救”机制,提升救急难响应效率。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增强农村困难群众保障能力。制定《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办法》,为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供坚实支撑。

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

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处置机制,推动主动救助和依规申请有机衔接,依托基层民政力量,精准摸排困难群众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深化社会救助领域创新。

聚焦社会救助工作难点、痛点、堵点,探索务实管用的做法,打造1至2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吉林救助品牌。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针对困难群众个性化需求,提供心理疏导、居家照料、康复护理等非物质类救助服务,研究制定《关于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意见》,深化“物质+服务”救助模式探索。

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

完善残疾人福利服务体系,运用大数据开展信息比对,提高“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精准度。持续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建成1家省级示范中心。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完善康复辅助器具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夯实硬件基础。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扩面、提质、增效,完善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提升管理、诊疗水平。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常态化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扎实推进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建设,积极推动救助管理与精神卫生福利工作有效衔接,努力推动从“生存型保障”向“发展型服务”升级。

实施“养老服务提质行动”

夯实服务阵地基础。

着力构建市、县、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系统推进服务载体建设,打造10个市(州)综合管理平台,加强养老服务资源调度与统筹协调;建设60个县市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强化对辖区内养老服务的辐射带动与专业支撑;布局120个村级服务站点,实现养老服务精准下沉、就近可及。

提升机构服务效能。

深化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出台普惠型养老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认定标准、服务规范与扶持政策,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积极推广委托运营模式,引入专业运营主体,提升养老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水平。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设施升级改造,严格按照等级标准推进建设,确保80%以上乡镇公办机构达到一至二级标准、县级公办机构达到二至三级标准,全面提升公办机构服务质量。

扩面提质社区居家服务。

为6000户困难老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改造标准提高到每户3000元。常态化开展失能老人健康服务,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与照料指导。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规范补贴发放流程,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全过程监管。

推进智慧康养建设。

加快省级智慧康养平台建设,整合养老服务、健康医疗、政务服务等各类数据资源,推动跨部门、跨区域数据互联互通与共享共用。选取部分市(州)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强化安全监管工作

。深入推进安全强基行动,健全养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应急预案,加大日常巡查与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守护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格局。

实施“银发经济赋能行动”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与产业载体。

完成省级银发经济产业园挂牌运行,鼓励各市(州)结合实际推动本地产业园区建设。推动省旅康养中心二期项目启动,带动康养产业全链条发展。开展银发经济“百大品牌”选树活动,培育一批银发经济龙头企业和特色品牌。

创新推进试点示范与业态融合。

在长春市朝阳区、南关区和北湖科技开发区开展养老社区试点,拓展银发经济新业态。开展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县级旅居养老试点,探索“医养结合+文旅康养”融合新模式,同步启动智慧适老产品应用场景示范工程。

提速发展智慧康养与适老产业。

推进“智慧康养”建设,聚焦智能终端、健康监测、远程照护等关键领域,加快适老化改造技术标准制定与场景落地,支持一批智慧康养示范项目投入运行,推动适老产品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深化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开展“百万老年人上大学”活动。

高质量做好老龄工作。

加强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创建43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成不少于200个县(市、区)老年友好型社区,推动10%以上乡(镇)、村(社区)成立基层老年协会。推进高龄津贴线上审批,开展普法、“智慧助老”等行动。开展“敬老月”活动,传承孝亲敬老文化,推进“银龄行动” 拓面升级。

实施“儿童福利优化行动”

强化机构建设,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持续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养育、治疗、教育、康复“四位一体”服务水平,建立“开门办院”制度,指导5所儿童福利机构率先落实,拓展社会困境儿童托养、残疾儿童康复等社会化服务,重点抓好孤独症儿童托养照护工作。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能,扩大机构服务辐射范围。

深化精准关爱,筑牢特殊群体保障底线。

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供养标准,落实“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扩面工作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慈善助学工作。巩固“专业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工作模式。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建立科学的困境儿童监护评估制度,同步开展专项帮扶行动。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精准关爱帮扶。

健全机制建设,夯实基层工作根基。

开展孤儿保障信息比对,以数据支撑精准落实保障政策;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舆情监测,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筑牢基层服务阵地;组织开展全省优秀村居儿童主任表扬奖励活动,激励基层工作者担当作为。规范和加强收养登记工作。

实施“社会服务提升行动”

深化殡葬改革,保证殡葬服务公益属性。

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布局网络,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广辽源市绿色节俭安葬模式,研究出台奖补办法,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殡葬新风。深入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加快推动《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修订进程,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指导性意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殡葬管理政策体系。做好清明节等重要节点安全祭扫保障工作,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推进婚俗改革,激活“甜蜜经济”发展动能。

推广“婚登+”产业融合新模式,推动婚姻登记机构增点扩面进商圈、进景点,构建“政务服务+商业运营+文化体验”服务体系。持续开展“简约新婚尚、传承好家风”主题活动,弘扬文明节俭婚俗。丰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内容和形式,建立健全婚前辅导、婚姻关系调适、离婚冷静期干预全链条机制。推动婚俗改革与冰雪文化、黑土地文化深度融合,培育吉林婚俗改革品牌。

优化区划地名服务,赋能乡村振兴与文旅发展。

扎实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提质增效,深入挖掘地名背后的历史文化内涵,整理传承优秀传统地名文化,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地名文化品牌。推动地名文化与乡村旅游、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将地名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

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强化经济社会服务支撑。

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升监管效能。围绕吉林优势产业、重点行业发展需求,大力培育“吉字号”社会组织和科技型品牌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聚焦主业、发挥优势,在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公益服务等领域主动作为。健全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社会组织活动,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拓宽社会帮扶覆盖范围。

大力发展社区慈善,培育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搭建社区慈善服务平台,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提升社区慈善服务效能。深入实施慈善助学帮扶行动,聚焦困境学生群体,完善帮扶举措,切实解决就学难题。持续开展“善行边疆”活动,加大对边境地区、民族地区的慈善帮扶力度,助力边疆地区民生改善和稳定发展。提升慈善组织内部治理能力,优化慈善社事发展环境,持续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强化民政自身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将2026年确定为全省民政系统“讲政治、转作风、优服务”作风建设提升年,着力解决干部“慵懒散慢”等问题,以作风转变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扎实开展“走基层大调研、面对面解难题”活动,实施“开门接访”活动,确定每月9日为全省民政部门领导接访日,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带头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化服务群众举措,推行“一码救助”服务模式,实现救助申请、进度查询、政策咨询“一键直达”,以务实作风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