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开门红,为残疾人幸福生活加码
发布时间:2026-01-09 16:08:38 浏览量:4
新年伊始,包头市残疾人事业迎来政策“开门红”!备受关注的《关于转发的通知》(包医保发〔2025〕43号)2026年1月1日正式落地。
(一)覆盖范围:0—14周岁,正常参加包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在自治区以外康复治疗的,暂不纳入按床日付费。
(二)支付标准: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医疗保障实施按床日分值付费,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纳入全市医保DIP付费管理。自然年度内,残疾儿童康复治疗按床日付费不超过10个月,康复治疗住院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