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称此案为“儿戏”,因为称“儿戏”是对儿童的极大侮辱!
发布时间:2025-12-05 22:20:34 浏览量:27
当一个价值3000多万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评委姓名是照搬百度万人姓名前五名时,有友友评论“评审环节‘如此儿戏’”,这一观念我实在无法苟同。
因为所谓环节被视为儿戏,那说明只是评审环节不够认真而已,如同儿童游戏那般规则简单或没有规则甚至无视规则。但作为儿戏,其结果也则无伤大雅的。
现在的问题是,作为本案,价值3000多万的工程,必须理清三个问题。一是有了评审环节没有?二是有了评审规则没有?三是结果是无伤大雅吗?
虽然电话没人接,但是从发出的公告可知,三个问题的答案就是一个:“否!”
因为没有评审,所以造了假名;因为没有评审,所以无需规则;因为没有评审,所以结果不是无伤大雅,而是伤害性极大、侮辱性极强、罪孽极深重!
说伤害性极大,不是对具体人来说,而是对政府的公信力而言。因为由此开始,招标公告谁还信?!
说侮辱性极强,不是对政府的,而是对百度和中标单位的。对百度的侮辱,是说百度躺着中枪了,它被办理公告的“傻子”用对了地方;对中标单位的侮辱,是说他的中标源于“傻子”知道的无需公开的规则。
说罪孽极深重,不是说中标单位,而是说招投标中心。作为政府公信力的形象代言人,招投标中心没有履行招标程序就出公告,是对自己有罪;用虚假公告对人民公示,是对广大群众有罪;造假时以无脑行动搬动百度资料造假,是百度有罪。所以,它是罪孽极深重!
所以,本人反对此案用“儿戏”以称。就是要把它视为大案要案处置。
首先,对该县招投标单位要一杆子打到底,把全员立案查处;其次,对中标单位要要立案审查,查明是谁在背后成功操作了此案;再次对中标单位的上级组织要立案查处,实实在在揪出蛀虫!
只有这样,此案的价值才不至于被“儿戏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