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小孩事件又被扒出一细节:2年前就有人报警了,网友呼吁提级调查
发布时间:2025-10-21 07:32:39 浏览量:1
2023 年冬天的那场雪,成了云南南涧村民杨梅心里抹不去的刺。她在村公路边看见那个两岁多的孩子时,男人穿着珊瑚绒长款睡衣晒太阳,孩子却一丝不挂地在雪地里爬,像狗一样吐舌头、发出怪异声响。
这不是她第一次见这诡异的场景 —— 早在当年夏天,她就撞见孩子光着身子在小卖部旁游荡,头发乱得像鸟窝,只会发出不明意义的声音。
“这是家事,你们管不着。” 面对村民的劝说,孩子父母始终是这句回应。这家人住在荒地的房车和棚子里,不与村人往来,母亲甚至常光着上身晒太阳。村民们实在看不下去,第一次拨通了报警电话,可警察核实有父母监护、没发现外伤后,只劝了几句就走了。他们不知道,这只是无数次求助的开端。
2024 年 6 月,镇妇联工作人员找上门时,母亲终于给出了 “解释”:孩子长湿疹穿不了衣服,自己不愿穿,而且 “会说话会走路,没任何问题”。
可餐厅老板的爆料戳破了谎言:这家人吃饭时,父母把碗放地上,让孩子趴着用嘴啃,活像喂狗。老板气得报警,得到的还是同样的结果 —— 父母宣称这是 “自然教育”,外人无权干涉。
有人试着找孩子的爷爷奶奶求助,老人干脆闭门不见;热心村民李女士 2025 年 10 月实探村子后报案,民警却坦言 “不好找证据”。从 2023 年到 2025 年,报警、劝说、登门,两年里所有努力都石沉大海。
直到 2025 年 10 月 15 日,这家人在四川雅安服务区喂孩子的视频引爆网络:光着身子的孩子趴在台阶上啃水果,终于让 “野人小孩” 的遭遇被几百万人看见。
是 “教育” 还是虐待?
“自然教育” 四个字,成了父母挡箭牌的核心。可在法律层面,这种说辞根本站不住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监护人不得实施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行为,不得有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其他行为。
孩子在寒冬赤裸身体、被以喂狗的方式进食、长期无法正常语言交流,这些已明显触碰法律红线。
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确立的四大权利来看,这个孩子的权益被全方位践踏。生存权方面,寒冬赤裸、饮食方式不当直接威胁其生命健康;
发展权上,长期爬行、缺乏正常交流阻碍了体能与智能的正常发展;受保护权更是无从谈起,本应保护他的监护人成了伤害来源;而参与家庭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早在被关在棚子里的那一刻就已丧失。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专家郑文睿曾指出,处理儿童相关事务必须坚持 “利益最大化原则”,这也是我国加入《儿童权利公约》后的明确遵循。
即便父母声称 “自愿”,但未成年人不具备独立判断能力,监护人的行为明显损害其利益时,相关部门必须介入。可在这起事件中,“没外伤”“监护人在场” 成了拖延处理的理由,忽视了长期精神与生理虐待的隐性伤害。
更值得深思的是孩子父亲的背景 —— 这位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在大理苍山 “灵修” 后变得行为异常。这种所谓的 “修行” 衍生出的极端教育方式,早已超出家庭私事范畴。当父母的认知偏差威胁到孩子生存时,法律赋予的监护权理应被依法干预。
提级调查的呼声:别让求助再等两年
2025 年 10 月 18 日,南涧县政府终于发布通报,成立专项工作组,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确认孩子已在管控范围内且安全,未发现拐卖行为。可网友的愤怒并未平息:如果不是服务区的视频引发舆论海啸,这个孩子还要在雪地里爬多久?
两年间,当地部门并非完全不知情。派出所多次出警、妇联登门核查、村委会反复劝说,这些记录都证明问题早已进入监管视野。
但 “劝而无果” 的背后,是对虐待行为的界定模糊,还是干预机制的缺位?这正是网友呼吁 “提级调查” 的核心原因 —— 需要更高级别的部门厘清责任链条,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响应机制。
儿童从来不是父母的私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明确要求,任何组织发现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形,都有权控告,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处置。这起事件敲响的警钟在于:当 “家事” 披上极端理念的外衣,当隐性虐待难以用 “外伤” 界定,基层部门更需要主动履职,而不是等舆论倒逼才行动。
目前,专项工作组已赶赴省外处置。人们期待的不仅是给孩子穿上衣服、教他直立行走,更是通过彻查还原两年间的处置细节,让 “及时保护” 不再是一句空话。毕竟,每个孩子的童年都经不起两年的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