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年丨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不断提升儿童健康
发布时间:2025-09-25 11:33:57 浏览量:2
本市常住的0-6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
根据儿童不同时期的生长发育特点,开展儿童保健系列服务,保障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减少疾病发生。
1. 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进行体格检查,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指导,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针对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将根据情况增加家庭访视频次。
2. 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出生后28-30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随访,测量体重、身长、头围,进行体格检查,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等健康指导。
3. 婴幼儿健康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婴幼儿3、6、8、12、18、24、30、36月龄时,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6-8、18、30、36月龄体检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
4. 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4-6岁儿童每年接受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集居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开展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
二、儿童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
(一)筛查的意义
学龄前期、学龄期是儿童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建立的关键期,开展儿童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可早期发现慢性病的高危儿童或异常儿童,通过采取综合性干预措施,以期预防成人期慢性病的发生。
(二)哪些小朋友可以参加
本市托幼机构大班及小学二年级儿童均可享受由市级或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提供的免费儿童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筛查内容包括:体重、身高测量和生长发育评价,血压测量,空腹血糖、血脂检测等。
三、学龄前儿童近视防控
(一)筛查的意义
学龄前儿童定期进行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可早期发现影响儿童视觉发育的眼病和远视力储备不足,尽早干预,预防近视的发生。
(二)哪些小朋友可以参加
本市托幼机构儿童在每年定期健康检查时由市级或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免费的眼外观和屈光检查,4岁及以上儿童同时进行远视力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