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妇女儿童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发布时间:2025-09-06 22:15:42 浏览量:1
5日,记者从自治区成立60周年西藏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情况发布会上获悉,60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蓬勃发展,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受教育权利全面保障,妇女群众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半边天”作用进一步彰显。
截至2024年底,全区常住人口370万人,其中妇女175万人,占47.3%;0—14岁儿童88万人,占23.8%。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在法规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和决策部署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和儿童利益优先导向,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妇女儿童健康防线更加牢固。全区现有医疗卫生机构7231个、医院199个。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34.94/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4.3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34%。完成妇女“两癌”筛查50万余人次,适龄女生HPV疫苗首针接种8.8万人,接种率91.96%;开展儿童先心病筛查30万余人次。建成托育服务机构(含幼儿园托班)64家,提供托位3336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1个,有效缓解家庭育儿压力。
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达3618所,在校生96.99万人,义务教育巩固率97.86%,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中女性在校生比例均超过50%。
妇女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区女性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40.2%,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比44.5%,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例达89.3%。针对女高校毕业生、农牧区留守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各级政府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和帮扶力度,推动妇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女性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突出,女性干部占全区干部总数48.51%,村(社区)“两委”班子女性成员配备实现全覆盖。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维权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全区已建立自治区级法律援助站4家、巾帼心理咨询站2个,培养妇女人民调解员3000余名,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81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696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31个。建成自治区级妇女议事会示范村8个,村级妇女议事会805个,开展议事活动2000余场。全区74个县(市、区)全部开通“1233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基本形成覆盖广泛、高效便捷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