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1岁男孩违规骑行被撞伤!儿童交通安全时刻注意!
发布时间:2025-08-27 19:40:49 浏览量:2
近期一起发生在贺州市区路口的交通事故
却让不少家长揪紧了心
11岁的孩子骑着自行车出门
短短几分钟
就因一场碰撞受伤
这起看似偶然的事故
藏着未成年人暑期骑行的安全漏洞
7月5日,贺州市区鞍山西路与日月街交叉路口,交通流量正处于午后高峰。11岁男孩小叶驾驶人力二轮自行车,沿路口南侧人行道自南往北方向横穿鞍山西路。与此同时,邓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沿鞍山西路自西往东正常行驶。
因小叶横过道路时未从人行横道通过,且未充分观察路面来车,邓某某行经路口时也未提前减速留意周边情况,两车在路口中央发生直接碰撞。事故造成小叶身体多处擦伤,所骑自行车前轮变形;邓某某的电动自行车车把偏移,车身有明显撞击痕迹。
事故发生后,贺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民警很快赶往现场,经调查认定:小叶未达年龄驾驶非机动车未从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邓某某驾驶非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未确保安全通行,是事故发生的另一部分原因。
更值得关注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而小叶仅11岁,尚未达到法定骑行年龄。贺州公安交警在后续调查中指出:“未达龄骑行本身就是重大隐患,孩子对路况的判断、应急反应能力都没成熟,遇到突发情况根本来不及应对。”
警惕!这起事故不是个例,暑期骑行风险藏在细节里
或许有家长觉得“这只是偶然”,但从贺州交警近期处理的案例来看,未成年人暑期骑行的风险早已不容忽视:
有的孩子没到12岁,就偷偷骑着自行车在小区外的马路上穿梭;
有的满了12岁,却把“走非机动车道”“不闯红灯”抛在脑后,甚至和同学并排骑车、追逐打闹;
更有家长抱着“就骑几分钟,没事”的侥幸,默许孩子未达龄上路,完全没意识到风险的突发性。
家长必看
守住这3条线,护孩子暑期骑行安全
暑期孩子骑行安全,一定要守住这3条“底线”:
年龄底线不能破:严格遵守“骑自行车满12岁、骑电动自行车满16岁”的法律规定,没到年龄,绝不让孩子骑车上路;
规则教育不能少:提前教孩子认交通标志、懂骑行规则——走非机动车道、靠右侧行驶、不逆行闯红灯、转弯前减速观察,这些细节要反复叮嘱;
监护责任不能松:别让孩子单独骑车去陌生路段,平时带孩子出门,自己先遵守交通规则,用行动给孩子做示范,别因“图方便”“存侥幸”埋下隐患。
交警提示:
家长要把好“出行第一关”,不纵容非法骑行;驾驶人行经学校、居民区、路口时,需提前减速、仔细观察;社会各界要共同营造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氛围,切实筑牢暑期出行安全防线,让孩子平安享受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