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有毒“踩屎鞋”踩伤儿童健康
发布时间:2025-06-15 17:51:08 浏览量:2
每到夏季,又软又透气的拖鞋几乎成为孩子们居家外出的“标配”,但近日媒体纷纷报道的一项抽检结果却令人担忧,该检测结果显示,在热销的儿童拖鞋中,有半数产品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严重超标,平均超标365倍,最高竟超过500倍!这些问题产品多数售价低廉、色彩鲜艳、材质柔软,正是家长们最青睐的。
据悉,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种被广泛使用且廉价的增塑剂,同时也是一种内分泌干扰物,可通过皮肤接触、呼吸道等途径进入人体,长期暴露可能导致:儿童发育异常,性早熟、生殖系统发育受损、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疾病风险增加,如哮喘、过敏症、重金属慢性中毒……也就是说,如果儿童凉拖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符合标准要求就是安全的,一旦超过标准规定将会损害儿童健康。
此次抽检结果令人震惊,不仅50双抽检样品中,整体超标率高达50%,而且25双邻苯超标的儿童凉鞋的平均超标倍数为365倍,最高超标倍数为509倍,这是无法让人接受的事实,因为儿童一旦使用这种超标数百倍的“毒拖鞋”,健康受伤害的风险极大。其中,一款邻苯超标496倍的样品销量甚至达到100万件以上。这意味着大量儿童使用者很可能正在被超标的邻苯慢性毒害。
此外调查中发现,这25双超标样品中,有20双为无标识产品,占比80%。即在这些“毒拖鞋”中,大部分是“三无”产品,既然无标识,大概也无其他信息,产品来路不明。那么,这种“毒拖鞋”究竟产自哪里,电商平台是如何尽责把关的,就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以上述环保公益组织的抽检结果为线索,顺藤摸瓜,彻底铲除“毒拖鞋”的产销链条,护佑儿童健康。
虽然我国有国家强制性标准GB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该标准规定,鞋号不超过170毫米的童鞋,其可触及部件的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必须不超过0.1%。然而,某些商家并没有按照该标准操作。这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均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作为重要条款,但不法商家偏与法律唱反调。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第二十九条还规定,电商平台发现平台内的商品违反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无毒先锋应将此次抽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电商平台。
即使公益组织不反馈抽检结果,相关电商平台也应该对平台内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比如要求商家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进行核实,就能防止“毒拖鞋”在平台销售。当平台未能履职尽责,就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当然,倒逼平台和经营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是,受害者要进行投诉、起诉,监管者或司法机关要为消费者撑腰。
另外,检察机关、消协组织可依据相关授权和职责,对生产、销售“毒拖鞋”的企业和电商平台提起公益诉讼。家长要选择口碑好的品牌儿童拖鞋,家有“毒拖鞋”赶紧扔。简言之,有关各方多作为才能让儿童健康免受毒害。
◎ 为正义“说话”,为公平“代言”,若喜欢本账号文章,请订阅并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