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的“儿童食品”,不要卡到新规落地才离场丨封面评论
发布时间:2025-06-11 12:55:13 浏览量:5
□蒋璟璟
儿童食用油、儿童饼干、儿童水饺……近日记者采访发现,市面上,标注或通过包装设计与儿童相关的食品,大多分量更小、包装更萌、价格更高。不少家长愿意购买“儿童食品”,认为“更安全、更健康、更适合给儿童食用”。然而,从配料和成分看,大多数产品与普通食品无差异。有的“儿童奶酪”等产品,还添加了更多的香精、着色剂、增味剂等食品添加剂。(人民日报)
名目繁多的“儿童食品”,此前已一再引发热议。应该说,这一说法本身,就属于典型的“市场创造”。其并没有对应的学术定义、法律定义,而完全是食品厂商出于营销之需,而生造出的概念。当然了,市场先行先试、走在前面,乃是商业社会的常态。对于其中的一些新概念、新业态,法律法规层面往往会予以追认,并在此过程中进一步将之标准化、规范化。但在“儿童食品”一事上,我们显然没有看到类似的“追认”,这本身就是一种官方态度的释放。
诚如媒体多次报道的,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中并没有“儿童食品”的定义。这不是疏漏,而是本就没必要。从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需求等科学角度评估,3岁以上儿童,食用符合一般性标准的食品即可。但是,对于习惯了“精细喂养”的育儿模式而言,给孩子吃的东西,当然是要更注意、更讲究一些的,这无关科学,而关乎“偏好”。在“但求心安”“越贵越好”两种心理的共同作用下,“儿童食品”溢价极高、需求旺盛。
其实,这么多年来“儿童食品”花样不断翻新,但最本质的玩法,并没有太多变化。其营销卖点,不过是“加加减减”而已,要么是减糖、控油、少盐,要么宣称针对性添加某某营养元素……这些“加加减减”当然都是真的,至于说,其实际的效果如何,就是另一回事了。市面上,由于有了“儿童食品”的存在和大量上架,恍惚间给消费者以这类食品最适合孩子、其他食品就不适合孩子的“错觉”——类似的暗示与印象强化,长此以往,将从根本上改变相关消费心智。
形形色色的“儿童食品”,颇有凭空造牌的意味。概念创新无可厚非,可若是这种生造出的概念,构成一种排他性的概念,就值得警惕了。值得注意的是,将于2027年实施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中提到,“没有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依据的,食品标识不得标称适合未成年人食用,欺骗、误导消费者。”在新规落地之前的过渡期,“儿童食品”的体面离场,也该主动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