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抽查80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17.5%不合格
发布时间:2025-06-09 15:16:00 浏览量:1
据“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6月9日消息,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组织力量对80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测,有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7.5%,检测项目涉及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色牢度、附件抗拉强力、邻苯二甲酸酯、防紫外线性能等43个项目。
本文图均为 “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图
此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主要是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绳带要求、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耐光色牢度、绒子含量、绒丝+羽丝含量、含绒量、防水性能、吸湿排汗性、单向传递指数等,其中绳带要求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
结果显示,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不合格的有2批次。如上海臻合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七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宁波爱棵米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儿童工装长裤(型号规格:130/56,款号:GAF3020921E),绳带的自由端使用立体装饰物(标准要求绳带自由末端不允许打结或使用立体装饰物),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符。绳带要求、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不合格,婴幼儿或儿童穿着时容易被夹住或勾住,存在安全隐患。
纤维含量不合格的有2批次。如杭州载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杭州载艺文创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马面裙(型号规格:120cm(120/53),款号:Y0843613),企业标称腰节/袋布纤维含量为聚酯纤维100%(实测为聚酯纤维71.6%、锦纶28.4%),企业明示与实测不符。纤维含量涉及纺织品是否货真价实,漏标或错标纤维含量,容易误导消费。
羽绒服绒子含量、绒丝+羽丝含量、含绒量极限偏差不合格的有3批次。如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或供货)的儿童羽绒服(型号规格:110/56,款号1209124),绒子含量偏差实测为-6.2%(标准值应≥-5.0%)、绒丝+羽丝含量实测为15.5%(标准值应≤10.0%),与标准要求不符。如合肥逸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零到七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羽绒服(型号规格:120/60,款号ABAH1DJ28K),含绒量极限偏差实测为-13.0%(标准值应≥-3.0%),绒子含量实测为69.3%(标准值应≥81.0%),与标准要求不符。该项目不合格,影响羽绒服保温保暖效果。
功能性项目方面,吸湿排汗性不合格的有1批次;单向传递指数不合格的有1批次;防水性能不合格的有2批次。如上海象城珀里服饰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珀里(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三防运动外套(型号规格:160,款号:242SW622),防水性能实测为3.4kPa(标准值应≥20kPa);洗前单向传递指数实测1级(标准值应≥3级)、洗后单向传递指数实测1级(标准值应≥3级),与标准要求不符。防水性能、单向传递指数不合格,服装不具有企业标称的防水、吸湿排汗功能。
耐光色牢度不合格的有1批次。虎动虎(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慕迪贸易(深圳)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针织无袖T恤(型号规格150/72,款号52211105),耐光色牢度实测值为2-3级(标准值应为≥3级),与标准要求不符。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服装在日光照射下保持原来色泽的能力下降,导致服装褪色,影响服装外观。
产品使用说明不合格的有1批次。上海恒所禄商贸有限公司南京西路第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上海恒所禄商贸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背带长裤(检样规格:90/52,款号:7524AW),使用说明未标明“婴幼儿用品”和“不可干洗”,维护图形符号标注不规范,与标准要求不符。该项目不合格,消费者不能直观了解产品性能并正确使用,容易误导消费者。
根据抽查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