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合力
发布时间:2025-06-09 09:43:28 浏览量:3
“检察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妇女儿童案件,依法从严惩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加强涉妇女儿童权益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同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共同提升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质效。”
凝聚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合力
贾酝
全国人大代表、牡丹江和音乐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贾酝
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妇女是重要力量,儿童是未来生力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多次参加检察机关的听证会、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大篇幅介绍了检察机关相关工作,令我印象深刻。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两份报告相呼应,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都被摆在重要位置。
在调研过程中,我也发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面临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制度机制有待完善,协同保障仍显薄弱。对检察机关来说,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第一,强化法律监督,守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司法办案“阵地”。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女成员权益受损、企事业单位中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重点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推动更好解决广大妇女的急难愁盼问题。依法惩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加大对受家暴妇女支持起诉工作力度。深入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
第二,抓住重点人群,把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履职方向。依托法治教育基地等载体,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为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单亲困难母亲、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群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健全“未检+社工”长效机制,组建专业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小组,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第三,深入救助帮扶,凝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力量。充分发挥领导包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头雁效应”,深入推进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联合公安、法院、司法、民政、教育、妇联等相关单位,从问题端倪发现、典型个案维权、矛盾纠纷化解等多维度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力求把问题解决在源头和初始状态,实现问题早发现、快处置、早解决。
人们常说,妇女能顶“半边天”,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希望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这一特定群体,运用法治力量协同相关部门做实做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用心用情传递司法温度和检察力量。
(整理:本报记者韩兵通讯员孔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