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普照“山里的种子”——检察护航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5-06-05 15:42:48 浏览量:3
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是特殊的,但他们的健康成长不该被“与父母的距离”影响。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多维度护航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阳光普照“山里的种子”
近日,“熊猫未士·绿芽”未检团队走进四川省三台县乡村工作站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近日,在湖北省南漳县,由人大代表和检察院、教育部门、文旅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护苗联盟”,借力“送戏下乡”惠民演出,将法律知识融入戏曲故事,并邀请戏曲演员和同学一同参与法治问答活动。
“手机里的妈妈总是说‘听话’,可我想问她,你知道我现在长多高了吗?”四川省三台县某村一名12岁留守儿童的作文,揭开了农村留守儿童的情感裂痕。
农村留守儿童,是在我国大规模人口流动背景下,受城乡户籍及劳动力市场分割等因素影响而产生的社会群体。2016年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023年8月教育部发布的教育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是1550.56万。
农村留守儿童如同“山里的种子”,蕴含着蓬勃的生命力与无限的发展潜能,但深埋于土壤中,等待破土而出、茁壮成长。长期以来,受监护缺位、心理创伤、环境安全风险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这些“山里的种子”的成长之路并不平坦。
1.亲子分离的创伤童年
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轨迹,往往始于一场无奈的“离别”——父母外出务工,将他们托付给年迈的祖辈。
《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报告2019》显示,96%的双亲外出儿童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隔代监护。隔代监护即意味着隔代教养,这种亲子分离、打破传统家庭模式的教养方式,带来的隐患是多方面的。
“这种教养模式往往呈现‘重养轻教’的特征,祖孙代沟等均容易形成‘引导真空’,进而影响孩子们的社会适应。”浙江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刘志军在其论文《隔代教养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性的影响》中指出。
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更容易被忽视,更容易出现抑郁、焦虑等消极情绪。2021年,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国民心理健康评估发展中心发布的《乡村儿童心理健康调查报告》显示,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风险更大,其抑郁检出率为28.5%,高于非留守儿童。
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让人担忧。在乡村,成年人的看护、引导与监管不到位,特殊经营场所的管理漏洞等,都加大了农村留守儿童受害的可能性。
在重庆市云阳县,一个案例令检察官张扬心痛:初一学生小帅的父母外出务工,他由爷爷奶奶抚养。他虽成绩优异,但沉迷网络。他12岁那年的除夕夜和第二天,爷爷两次在网吧找到他并责打。当天下午,小帅被再次发现上网后,回到房间自杀。
2023年,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年仅13岁的小萍在外面玩耍时,被66岁的邻居彭某用零食哄骗到家中实施了猥亵,奶奶发现小萍不对劲后报警。小萍的母亲早已离家出走,父亲常年在外务工,精神发育迟滞的她一直和奶奶在农村生活。
农村留守儿童,还容易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2022年初,浙江省德清县的男孩小凯因缺钱,和社会人员一起去“拉车门”盗窃。据调查,小凯是由爷爷奶奶带大的,他自小不爱学习,高中没读完便步入社会。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2021年—2023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的涉未成年人暴力案件中,被告人为留守儿童的案件占比达22.94%。
2.司法保护填补家庭监护空隙
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是特殊的,但他们的健康成长不该被“与父母的距离”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如何填补监护空隙,给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检察机关不断延伸司法保护触角,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形成合力,特别是针对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不想管、不会管、因外出务工等原因“管不了”等家庭保护问题,结合办案实际情况制发督促监护令,针对性督促、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在西藏自治区曲松县,一份督促监护令改写了一个孩子的命运。14岁的小米是典型的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在父亲意外离世后,他与年迈多病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母亲则一直处于失联中。但是,爷爷长期卧病在床需要照料,小米自己也因患病经历两次大手术,家庭经济陷入困境。2023年6月,曲松县检察院接到小米奶奶的情况反映后,经过多方走访,终于找到了失联多年的小米母亲,并向其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其认真担负起监护责任。经过承办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小米母亲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定期探望小米并给付抚养费。
做好普法教育,将危险预防机制前移。检察官们相信,法治知识会帮助孩子们长出“铠甲”。据了解,检察机关不断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显示,已推动全国4万多名检察官在近8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与果农合作,在荔枝林开设“田间法治课”,孩子们纷纷围观,学习法律知识。湖北省南漳县检察院检察官与人大代表、社会组织人员组成“护苗联盟”,定期送法进村,为农村留守儿童演绎防性侵情景剧。
3.“小候鸟”不再孤单
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从来不是“独角戏”,而是多方合力共绘同心圆。
为强化学校保护,最高检积极配合、推动教育部下发《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开入职查询制度。针对辍学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为更好建立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最高检着力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贯彻落实。这些制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构筑起坚实屏障,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作为未成年人中的特殊群体,更是从中获得了切实保障与关怀。
在多部门支持下,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绘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同心圆。除了常态化开展进校园普法活动,检察机关将目光投向了社会教育力量。比如,福建省福州市检察机关将福建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的“木棉课堂”公益实践项目与普法教育结合,该校师范专业的大二、大三学生利用寒暑假,以“准老师”身份走进乡村小学,给乡村孩子提供法治教育。
江西省检察机关联合该省教育厅、卫健委开展“法治心育进千校”活动,携手300余名心理咨询师,深入1000余所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的中小学校开展“生命教育”“预防校园欺凌”主题宣讲。
创新科技和举措,让守护突破山河阻隔。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开发“未成年人检察e站”小程序,涵盖涉未成年人案件线索举报、法治宣传、未检品牌展示等功能,并在部分中小学校、司法社工组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设立线下实体站点40余个,努力打造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平台。在云南省龙陵县,跨部门联动开发的留守儿童数据库,通过智能算法筛查风险,2024年已预警43起监护失职案件。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更是推动实施涉案留守儿童父母“归巢工程”,对于想回乡自主择业的家长,由相关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扶持措施。截至2024年底,已有70名涉案留守儿童的家长回到本地就业,相关留守儿童再次违法犯罪率为零。
有多部门多举措的关爱,那些散落在山间的“小候鸟”不再孤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的农村留守脑瘫儿童小谢,用颤抖的手画下“会飞的轮椅”;陕西省华阴市曾因家暴辍学的农村女孩,成了校园普法“小喇叭”……
这条守护之路,仍需不断向前。“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关心与呵护,在这一过程中,强化‘家校政社’协同机制尤为关键。”全国人大代表、江西南昌师范学院体育学院院长程丽芬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儿童主任职责,借助专项立法、财政支持、智能监测等手段精准发力,着力攻克农村留守儿童情感缺失、教育断层、监护缺位三大难题。
资深社会工作者、北京市中鼎社会工作事务所主任苏峰认为,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问题根源在于家庭—学校—社区系统功能失调与社会支持网络断裂。因此,需要进一步探究重建监护能力、心理安全屏障、社区联防网络,“探究开展祖辈监护人急救、防侵害培训,建立‘儿童主任’定期家访制度,构建‘儿童主任+网格员’的立体防护体系。”
“山上的索玛花,今年结成了太阳,你说即使一颗小种子,也该有到达的远方……”当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公益歌曲《山野里的太阳》的旋律飘过山岗,四川省凉山州的检察官们相信,“只要我们用太阳一般的爱去温暖他们,帮他们重建希望和理想,这些山里的小种子肯定会长成自己的太阳,照耀其他人。”
当万千萤火凝聚为阳,“山里的种子”也将真正穿过风、越过冬,飞往属于自己的远方。
(文中除专家外,其余受访对象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