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本站为童趣票务官方授权演出订票中心,请放心购买。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演出资讯  > 儿童亲子

嵩明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儿童关爱保护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5-06-02 10:58:31  浏览量:6

滇中明珠,兰茂故里,每一张纯真笑颜都是嵩明发展的希望火种。值此第76个“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嵩明县民政局向全社会发出倡议:让我们携手共建“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护航”的关爱体系,共同为困境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一、夯实家庭监护根基,守护成长“第一防线”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广大家长需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注重家庭建设、家教传承、家风培育,以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浸润孩子心灵,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温暖、和谐、向上的家庭环境。

二、筑牢学校教育阵地,培育时代“栋梁之苗”

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摇篮,需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体教育工作者应肩负起“育德、育才、育体”的使命,以新时代伟大变革为教材,厚植家国情怀,培育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品格。聚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目标,用耐心与爱心引导儿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织密社会保护网络,搭建安全“防护屏障”

社会各界需将儿童安全教育纳入关爱服务内容,常态化开展防溺亡、防性侵、交通安全、文明上网等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等密切接触儿童的单位和个人,须严格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若发现儿童脱离监护、监护人失能失责、疑似遭受侵害等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织密织牢“早发现、早干预”的社会保护网络。

四、构建心理服务体系,呵护心灵“成长沃土”

儿童心理健康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守护。教师、儿童主任、村(居)妇联主席、儿童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需主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定期与困境儿童监护人沟通儿童身心发展状况,引导家庭履行“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有需要的困境儿童,及时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心理慰藉等专业服务,助力儿童塑造健康心态、增强心理韧性。

涓滴成海,众木成林;携手同行,共护未来。让我们以爱心点燃希望,以行动传递温暖,为困境儿童的成长道路铺满阳光!我们坚信,每一朵在爱中绽放的花朵,终将成长为建设美丽新嵩明的时代栋梁!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