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话语】别让儿童成为“流量工具”
发布时间:2025-05-14 09:19:17 浏览量:2
□ 陈广江
一段时间以来,短视频平台涌现出大量以“记录萌娃日常”为名的账号。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看似天真烂漫的内容,有不少是家长与MCN机构(网红孵化机构)精心策划的“剧本演绎”——从人设打造、脚本设计到流量变现,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商业流水线,实现“儿童网红”批量生产。(5月13日《法治日报》)
儿童的纯真被包装成商品,童年的日常被异化为表演,在这个“流量至上”的时代,如何守住儿童成长的底线已成为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
在短视频平台搜索“萌娃”,无数条内容扑面而来:活泼的“小太阳”、早熟的“小大人”、乖巧的“学霸”……这些标签并非孩子的自然状态,而是家长与MCN机构精心打造的人设。追热点、蹭话题、强化反差感已成为固定套路,孩子的一举一动并非出于自然,而是被脚本和流量支配。
流量狂欢背后,是被设计、被透支的童年。一条几分钟的视频往往需要数小时拍摄,孩子往往被迫在镜头前反复练习动作、背诵台词。当同龄人在操场奔跑、在课堂学习时,这些孩子却被困在摄影棚里,成为成人世界的“工具人”。童年一旦沦为一场表演,孩子的个性与真实需求便逐渐被流量需求取代。今天的流量,或将成为明天的眼泪。
更值得警惕的是,在利益驱使下,孩子的隐私、尊严已成了被消费、被玩弄的对象。机构为制造话题,刻意设计“翻车剧情”或泄露家庭住址;部分家长为吸引关注,将孩子哭闹、出糗的片段剪辑成“搞笑视频”。也许,孩子在未来某一天会突然发现,童年曾被无数陌生人围观、评价,而自己从未真正同意过。
流量“啃小”、童真“变现”,把孩子当成“摇钱树”,不仅伤害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已触及法律红线。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儿童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活动,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行。中央网信办也曾多次在“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中强调,严禁利用“儿童网红”牟利、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然而现实中,“儿童网红”的边界比较模糊,家长常以“记录成长”为名行商业变现之实,机构常以“内容创作”为幌子规避监管。因此,法律虽已划定红线,但执行层面仍存在漏洞——如何界定“合理分享”与“过度商业化”?如何约束家长与机构的合谋?这些问题亟待制度给出答案。
显然,破解“儿童网红”乱象,不能仅靠专项治理,而需构建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作为第一责任人,家长记录孩子成长本无可厚非,但若掺杂功利目的,将亲子关系异化为“经纪合约”,便背离了亲子互动的初衷。作为内容把关人,平台须跳出“唯流量论”的怪圈,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并限制商业化儿童内容,建立“儿童友好”的内容生态。法律则需进一步细化规则,长出锋利“牙齿”,让部分MCN机构明底线、知敬畏。
童年不是商品,童真亦非流量。唯有家庭回归爱与陪伴的初心,平台肩负起社会责任,法律筑牢保护防线,才能让每个孩子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不被流量绑架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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