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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带货的“网红儿童”回归纯真童年

发布时间:2025-05-13 15:35:34  浏览量:5

一段时间以来,短视频平台涌现出大量以“记录萌娃日常”为名的账号。《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看似天真烂漫的内容,有不少是家长与MCN机构(网红孵化机构)精心策划的“剧本演绎”——从人设打造、脚本设计到流量变现,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商业流水线,实现“儿童网红”批量生产。(5月13日《法治日报》)

图源网络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兴起,以记录儿童日常生活为内容的亲子类账号迅速走红。这些账号通过展示孩子的天真烂漫吸引大量粉丝,进而植入广告、开设商品橱窗,将“萌娃经济”推向高潮。然而,当孩子的笑脸成为商业营销的“流量密码”,当童真被明码标价,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网红儿童”,真的快乐吗?他们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打开短视频平台,不少观众就会发现一些亲子账号的运作模式高度相似:以记录孩子成长为主线,通过精心设计的剧情吸引关注,再无缝衔接商品推广。有的视频前半段是孩子与玩偶互动,后半段突然转向汽车功能展示;有的借泼水节游玩场景,硬性插入烘干机广告。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这些行为不仅涉嫌违法,更将儿童过早推向商业化的漩涡,剥夺了他们本该享有的无忧无虑的童年。

儿童参与商业活动,表面上看似乎是“两厢情愿”,实则潜藏多重风险。从身心健康角度看,频繁配合拍摄、表演,可能导致孩子产生表演焦虑或认知偏差。从法律层面看,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营利性表演,而部分账号让孩子长期出镜带货,显然与之相悖。更深远的影响还在于容易让未成年人树立错误的价值观。当孩子从小被灌输"流量即价值""曝光可变现"的观念,极易形成功利化思维和不正确的价值观。

整治“网红儿童”带货乱象,需从监管、平台、家庭三方面协同发力。监管要“长出牙齿”。虽然文旅部已明文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但实践中仍存在认定难、执行弱的问题。对此,笔者建议要细化标准,对未成年人出镜时长超限、直播间利用儿童引流等行为建立预警机制;对屡教不改者实施"账号熔断",形成震慑。平台须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儿童内容分级制度,限制广告植入频次;同时,完善审核技术,对利用儿童形象带货的视频进行标签识别和流量限制。家长应回归教育本位。记录孩子成长本无可厚非,但若将亲子关系异化为“老板与员工”,则是本末倒置。父母需意识到,孩子的童年只有一次,与其追逐短期利益,不如为孩子筑牢身心健康的基础。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成长不应被商业利益裹挟。我们期待,通过法律规范、技术监管和家庭教育的共同作用,能让每一个孩子远离“橱窗人生”,在阳光下自由奔跑,在纯真中快乐长大。毕竟,童年不该是待价而沽的商品,而应是人一生中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文/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