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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业务要办理文网文!无证经营的后果竟然这么严重!

更新时间:2025-04-25 15:56  浏览量:1

1、直播表演类:以网络表演者个人现场进行的文化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音乐娱乐类:从事网络音乐活动,如音乐娱乐产品的制作、复制、发行、进口及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音乐娱乐产品的浏览、使用、下载,都需要办理音乐娱乐类网文。

3、展览比赛活动类:如将互联网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移动电话等终端,供上网用户浏览、点播、下载的传播行为,需要办理展览类文网文。

4、美术品艺术类:艺术品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将网络艺术品登载在信息网络上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也需要办理相关类别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5、动漫产品类: 设计动画、漫画作品,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短片、漫画图书、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互联网动漫产品也需要办理动漫类文网文。

常见网站参考:音乐网站、娱乐网站、文学类网站、直播类网站、动漫网站、艺术品拍卖网站、动画片演出剧网站等。

常见公司参考:音乐制作公司、文娱公司、网络直播公司、动漫公司、艺术品进出口公司等。


文网文审批单位: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文化和旅游厅

文网文有效期是3年,3年后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续办。


如果没有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将会有什么后果?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不超过30000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责令暂时关闭网站。

在此还是要提醒大家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还要办理ICP许可证,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