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儿童坐私家车须用束缚设备,违规司机最高可罚款2000元
发布时间:2025-04-22 16:56:07 浏览量:15
今年11月1日起,8岁以下、身高少于1.35米的儿童,如果乘坐私家车,需要强制使用儿童束缚设备。
今年11月1日起,8岁以下、身高少于1.35米的儿童,如果乘坐私家车,需要强制使用儿童束缚设备,例如设有保护垫和椅背的安全座椅,否则司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违规的司机会被发出230元定额罚款通知书,如案情严重可交由法庭处理,最高罚款2000元。
立法会早前已就上述规管通过《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装备)(修订)规例》,修订后的规例提及2项法定免责辩护,包括如果司机有合理理由相信乘客已符合年龄或身高要求;或在紧急情况下接载儿童,未赶及安排和使用儿童束缚设备,可以作为合理的辩解。运输署总工程师胡建国说,法例没有特别定义何谓“紧急情况”,要视乎个案的实际情况,再由执法人员判定。
运输署表示,根据道路交通意外统计,涉及8岁以下儿童伤亡的交通意外,大约有一半发生在私家车上,相关百分比近年呈上升趋势,由2021年佔比近43%增至去年接近六成,因此新规例先于私家车应用,日后再探讨扩展至其他交通工具。新修例下,如果身高不足1.35米的8岁以上儿童也建议使用。
署方指出,家长或接载儿童的私家车司机在选择儿童束缚设备时,必须符合法例规格标准,建议留意产品包装,是否注有显示符合国家或国际认可标准的永久标记,又指市面上部分便携式产品,例如安全带调节器、穿戴式安全约束背心或可折叠增高座位,它们没有两侧保护垫和椅背,侧面撞击时保护力或不及安全座椅。
对于有驾驶人士可能会选用二手产品,署方提醒,二手产品难以保证未曾受撞击,如果以往曾经受到撞击,表面可能没有明显受损,但内在结构可能已被破坏,影响保护效能,不宜再用。亲友用过的产品亦要先清楚了解曾否受跌撞。
至于家长带同儿童乘坐网约私家车,而车上没有儿童束缚设备的情况。胡建国表示,当使用私家车接载儿童,安装儿童束缚设备是司机的责任。他认为,家长会十分珍惜自己的子女,相信他们会提供一个适当的设备,让子女安全地乘坐私家车;但若违规,执法部门仍有权判断家长有否触犯其他法例。
图:政府新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