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 儿童优先 | 守护“她力量” 护航“童成长”——山西医保部门多措并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更新时间:2025-03-20 22:36 浏览量:3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2025年是我国正式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30周年,也是山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设“男女平等 儿童优先”专栏,展现全省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解决妇女儿童急难愁盼问题、保障妇女儿童各项权利的生动实践和创新举措,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守护“她力量” 护航“童成长”
——山西医保部门多措并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是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保障。近年来,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妇女生育和儿童医疗保障问题,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服务、强化保障,全力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防护网,为“她权益”撑起坚强后盾,为“童健康”注入守护力量。
筑牢生育保障防线,托起家庭幸福梦
生育不仅是家庭大事,更是社会责任共同的担当。为减轻生育负担、消除妇女生育后顾之忧,医保部门打出政策“组合拳”,积极支持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生育保障“全覆盖”。医保部门扎实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险”合并实施工作,实现生育医疗待遇全覆盖。2024年,生育保险覆盖全省497.73万参保职工,有36.82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基金共支付14.48亿元。灵活就业人员免缴生育保险费,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2017年将孕产妇分娩生育医疗费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2023年进一步将妊娠合并症、习惯性流产、先兆流产、先兆早产、妊娠晚期出血、宫外孕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显著减轻生育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辅助生殖“圆梦想”。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为不孕不育参保人员提供经济支持。2024年10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山西省内13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支付70%、60%。截至2025年2月,已有6761名不孕不育参保患者享受辅助生殖医保报销政策,减轻患者负担1023万元。
聚焦儿童健康成长,撑起未来保护伞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守护儿童健康就是守护希望。医保部门从新生儿呱呱落地即启动医疗保障,精准护航孩子成长每一步。
新生儿落地参保。我省的新生儿出生当年无需缴纳居民医保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当年内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报销范围。年底出生的新生儿当年不缴费,若错过第二年集中缴费期,出生后90天内参保缴费的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享受财政补助政策,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2024年,全省新生儿参保人数达到19.46万人,其中11.72万人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统筹基金支付达到3.84亿元。
儿童医疗保障健全。建立全省统一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参保儿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每年可按规定报销最高300元的医疗费。将儿童常见的白血病、血友病等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符合政策规定费用可报销70%。将SMA等病种的特效药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参保儿童患病可享受7万元的基本医疗保险和40万元的大病保险保障,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监测对象范围的患病儿童,除医疗救助资助其参加居民医保,还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坚实的医疗保障网,减轻了妇女儿童的医疗费用负担,托举起妇女儿童的健康保障,让“她力量”绽放光彩,让“童成长”一路向阳。
来源 | 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 | 刘家瑜
2025年
《山西妇女报》《生活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