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标注纯植物提取止痒乳膏非法添加激素,一些儿童产品未能幸免
发布时间:2026-03-13 09:35:07 浏览量:2
澎湃新闻
市面上销售的一些“消字号”儿童止痒乳膏,使用说明书上明明标着“纯植物提取”,看似平常的成分,使用效果却很显著。究竟“神”在哪里?
影子调查队经暗访调查和检测发现,部分标注纯植物提取的“消字号”止痒乳膏产品,实际上大肆非法添加激素、药物,部分儿童止痒乳膏产品也未能幸免。例如广西十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的“仙艾宝宝专用止痒霜”和“蜗牛婴初霜”,就因检出非法添加激素、药物而受到处罚。然而,这些非法添加的药物成分,在上述产品的使用说明书里却统统“消失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澎湃新闻影子调查队推出“消字号”产品非法添加乱象调查,采买多款“消字号”乳膏、喷剂等产品,联合“老爸评测”送往权威机构检测,发现一些产品中违法添加激素、抗真菌药物的现象依然存在。
刘经理提供的部分代工产品图片
影子调查队随即赴广西、江西等地的源头生产厂家调查,其中两款产品包装上的生产工厂已空无一人,厂房疑似已经搬空;刚被处罚的广西十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仍在继续生产,负责人称“一切如常”,并称非法添加激素系行业潜规则,“没效果就没有市场”。此前被媒体、自媒体曝光的部分违规产品及同类产品仍在多家电商平台正常销售。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消字号”属于消毒产品,不是药品,不能用于治疗疾病,不能宣传治疗疾病,也不能暗示有任何的治疗功效。
医学研究显示,违法添加激素、抗真菌药物,经常使用则会扰乱皮肤菌群、影响儿童肝肾功能,滥用还可导致面部黑斑、皮肤萎缩、激素依赖性皮炎等。
AB货、“阴阳”工厂,都是为应付检查
2026年1月,广西十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的“仙艾宝宝专用止痒霜”和“蜗牛婴初霜”检出氯倍他索丙酸酯和咪康唑而受到处罚。澎湃新闻联合“老爸评测”送检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如下::
工商资料显示,广西十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镇隆镇周塘村贶塘屯狮谷山旁(蒙孔志房屋)。影子调查队前往该注册地调查发现,其厂房位置十分偏僻,外墙为砖混结构,只有一层,顶棚用彩钢瓦覆盖,门口挂有广西十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招牌,系租用的房屋。
记者到达现场时,工厂大门紧闭,没有生产的迹象;通过产品包装上留有的联系方式,记者辗转联系上工厂的负责人刘经理。
刘经理在现场表示,该工厂平时不开门,也没人值守,车间按订单生产,没有订单就休息,公司帮助来自全国各地的客户进行代工,生产“消字号”乳膏制剂等产品。其称,添加激素等是行业潜规则,“没有效果就没有市场”。当天,其在手机上向记者展示了部分由其工厂代工并在售的“消字号”产品,称都是“添加(激素)”的产品。
“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显示,广西十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为桂卫消证字【2025】第0001号,卫生许可证截止日期为2029年1月1日,备案了20余款“消字号”产品。
刘经理称,备案产品都是没有“添加(激素)”的,但这只是表面上的工作,需要代工的客户可以借用他们的“桂卫消证字”进行生产,将其打印在产品外包装上。
在实际生产中,这些产品会进行添加,激素或抗真菌药物等不会体现在配料表里,“丙酸(氯倍他索丙酸酯)现在差不多3万块钱一公斤,咪康唑现在价格400块钱一公斤,酮康(唑)800块钱一公斤。”刘经理进一步提醒记者,“酮康(唑)比咪康(唑)好一点,问题是它要卖得快,因为它是黄色的,它如果做白(色)药,以后就变成奶黄色了。”
刘经理称,如果产品被检测出有非法添加,处罚并不严重,工厂还可以帮助安排送检一批安全的产品,也就是AB货,借此说明产品是“被污染”的,而非故意添加,“如果真的(被)查到了,肯定你卖了好多货,对不对?你赚了钱,怎么不(舍得)花几千、万把块钱把这个事情解决了。”
万一被查出非法添加的问题,这位刘经理进一步教唆如何辩解:“ 你可以说‘我这边检查没问题,可能要整改一下’,或者辩解‘确实污染到了,你跟我检查的不一样’。”刘经理说道。
在江西吉安永丰县,影子调查队见到了广西十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某某。对方表示,广西贵港平南县的这家工厂主要是为应付检查,实际的工厂也在镇隆镇,但不是工商登记的地址,距离十几分钟车程,不会带外人参观,“我们那边一般都不开门的,除非领导给我打电话,要过来检查,我就安排人过去”。
1月28日,记者在永丰县欧阳修大道边上的办公室里与黄某某见面时,广西十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刚在1月15日被曝光生产非法添加的“消字号”产品。
不过,黄某某称,公司正常运转,生产经营不受任何影响。黄某某向记者提供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显示,其接受笔录询问的时间是1月23日。笔录记载显示,黄某某辩称,对非法添加没有异议,但“本意是不添加氯倍他索丙酸酯”,上述物料是生产设备污染,将加强管控。涉案的两款在售产品也未进行消字号产品的备案。
黄某某称,他刚从广西返回江西,去广西就是为了去处理“这个事情”,做了笔录,被贵港市卫健委罚了2万元,“(涉及)两个产品,因为是小孩子(使用)的,比较敏感。”
黄某某向记者称,做这类产品如果一点没有添加“也不行”,“说实话,能用小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但是卖我们还是得卖。”自称黄某某妻子的女子在一旁说道。
广西十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负责生产的公司,江西振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其负责销售的公司。黄某某称,公司从原料供应到生产包装提供一体式的服务,20克的乳膏含包装出厂价在两块五左右,50克的(全包)在四块五左右,“我们的包装面不写(激素成分),(写)纯中药。”
黄某某不愿透露原材料的成本,“主要是看效果,效果好,成本肯定就高,氯倍他索是我们公司的机密,说句实话,不管你做什么生意,用效果来说话。”
截至发稿,记者在信用中国及天眼查上,尚未查询到广西十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振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涉事产品仍在多家平台销售
根据多款问题产品外包装上的地址进行溯源,影子调查队发现生产“汉九宫百草亲肤霜”的广西鸿顺药业有限公司和生产“丝凯丽修复润护霜”的广西贵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其工厂车间空无一人,厂房疑似已经搬空。
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的结果显示,送检的一款汉九宫百草亲肤霜含大量氯倍他索丙酸酯和咪康唑,丝凯丽修复润护霜含大量氯倍他索丙酸酯及特比萘芬。需要指出的是,特比萘芬属于广谱抗真菌药,常被用于治疗宠物(犬、猫)皮肤病。
依然在售的“丝凯丽修复润护霜”页面截图
截至发稿,广西贵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丝凯丽修复润护霜”仍在电商平台正常销售。影子调查队根据发货地址,来到吉安市永丰县,试图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不过其拒绝见面。
负责“丝凯丽修复润护霜”销售的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向记者透露,目前生产工厂在河南,也接代工订单,“我跟你讲,现在做这一块‘消字号’的话,基本都是这么回事,后续我们全部做正规,我这边主打还是做婴童为主。”
距离广西十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地不远,一位也从事“消字号”乳膏生产的业内人士在其工厂向记者介绍,做“消字号”的非法添加是行业潜规则,“你不加这个东西效果也不好,没有效果。”
影子调查队注意到,多款“消字号”产品虽被检测出非法添加,但部分同款产品及同类产品仍在各类电商平台正常销售。
截至发稿,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注意到,此前销售问题产品的“蜗牛婴初霜”网店已经关闭,但同款包装的产品仍在多个平台销售,“仙艾宝宝专用止痒霜”已在涉事网店下架,但同款包装的产品仍在不同店铺销售。分别被检测出违规添加的“秦朗宝宝抑菌乳膏”、“汉九宫百草亲肤霜”和“丝凯丽修复润护霜”的3家网店正常营业,同款问题产品仍在正常销售中。
“消字号”产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顽疾何解?
根据国家强制标准GB 38598-2020《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有关规定,“消字号”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应标注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临床症状。换句话说,“消字号”属于消毒产品,不是药品,不能用于治疗疾病,不能宣传治疗疾病,也不能暗示有任何的治疗功效。
宣传效果的违规宣传的“消字号”产品页面
但在实际操作中,电商平台上的部分“消字号”乳、膏、霜、剂等打着消炎止痒的旗号或者暗示疗效进行销售,屡禁不止,甚至被多次曝光仍无济于事。截至发稿,部分“消字号”产品在多家电商平台的销售页面或明示或暗示效果,仍是普遍现象。
经济学家盘和林向澎湃新闻表示,说到底,还是要平台重视这个问题,政府有关部门,比如卫健委应要求各大电商平台自查,落实平台责任,可以将平台设置为虚假宣传的第一责任人,让其主动担负起平台上商品的自检自查工作;平台在商品销售端的第一线,可以用算法去找到这些存在问题的产品,针对性地进行商品下架等处理,并扣除保证金,这能促使商家销售更加规范,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认为,将“消字号”产品宣传为具有治疗功效,实际是构成虚假广告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电商平台并非“中立的技术提供者”,而是承担主动治理义务的商业主体,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来看,平台应从准入、运营、问题处置等全环节履行严格治理措施,
连大有建议,如对确认违规的商品立即下架并删除链接,而非仅“屏蔽搜索”;出现问题的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同步报送违规线索,配合溯源调查;平台建立民事赔偿基金,对受损消费者实行先行赔付后,再向商家索赔。
行政执法方面,当前执法存在“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困境,因此应提高违法成本,连大有建议,如按“违法所得”而非“广告费用”计算罚款,将商家全部销售收入认定为违法所得,适用广告法第55条“无法计算广告费用”情形,直接适用20万-100万元罚款幅度。引入“惩罚性罚款”对屡犯商家按行政处罚法第49条适用从重处罚,并实施职业禁入,严格平台连带责任,对未履行审核义务的平台,按电子商务法第80条处以50万-200万元罚款,并公示处罚信息。
生产厂家对“消字号”产品违法添加激素、抗真菌药物,即便被处罚,仍然继续非法生产。连大有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认为,违法成本偏低,导致部分厂家认为有利可图、有漏洞可钻,宁愿接受罚款也要继续违法生产。他认为,合法合规的市场建设,不能仅靠企业自觉,必须通过法律强制力增加其违法成本,如加大行政责任、降低刑事责任入罪门槛;一旦有违法产品流入市场,被消费者举报或被监管发现,应该启动强制召回措施。不过,目前《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并没有规定明确召回条款,“这需要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