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攻坚举措20条
发布时间:2026-03-12 19:15:36 浏览量:1
11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疾控局5部门联合出台《黑龙江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攻坚举措》,聚焦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重点环节,提出20条攻坚举措,进一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主体、医教结合、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防控工作格局。
1.落实规定动作。中小学校推进每班张贴一张标准对数视力表、中小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一次眼保健操、每月开展一次班级内视力自测、每季度开展一次近视防控科普宣教活动、每学期初开展一次专题部署、每年跟踪对比分析一次全校学生视力状况等“六个一”近视防控要求。
2.强化关口前移。推动幼儿园落实每半年1次幼儿视力检测、小学落实每学期2次视力筛查制度。
3.科学精准筛查。统筹安排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项目和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实现春秋两季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全覆盖。
4.规范筛查机构。规范管理入校筛查医疗机构,建立动态评估与退出机制,对存在数据造假、偏差大、商业营销等行为的机构,坚决取消入校资格。
5.常态监测预警。强化眼健康检查,监测儿童远视储备量,推动相关数据互通共享,实现儿童青少年近视数据“一校一档、一生一档、动态更新、实时可查、全程跟踪、数据共享”。
6.联合公布数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联合将年度监测结果点对点反馈至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7.配强专业力量。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严格依照标准规范配齐配强专业人员与设备,健全完善校医与保健教师职称评聘和培训体系。
8.实施亮眼工程。逐校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标准要求。
9.升级桌椅配备。逐校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每个教室按照学生身高配备至少2-3个不同型号的课桌椅。可调式课桌椅调节频率每学期不少于1次。中学阶段配备10%的0号课桌椅。
10.配备筛查设备。逐步推动在校生600人及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逐步配备符合标准的电脑验光仪等必要的视力筛查设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逐步配备符合标准的双目视力筛查仪等,保障每年进行0-6岁儿童屈光筛查。
11.保障户外活动。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推动中小学校落实课间15分钟,上下午各安排一次不少于30分钟有质量的体育大课间,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加大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供给,完善分年龄段、跨区域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12.落实“双减”政策。深入落实“双减”政策,强化教学管理,严格执行小学零起点教学。小学确保落实课后服务、作业管理和考试管理的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3.规范校外机构。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的学习环境。规范培训机构管理,避免因过度培训加重用眼负荷。
14.培养良好习惯。深化健康教育,指导学生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严格遵循“20—20—20”用眼法则,树牢“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15.推动家校共育。发挥家长会、家委会和家长学校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家庭视觉环境,提升家庭近视防控意识。
16.深化科普宣教。依托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及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专家委员会等专业力量,持续深入向师生及家长普及科学用眼知识,全面提升公众防控意识。
17.严控电子产品。学校使用电子产品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总时长的30%,教学和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严格控制儿童非学习目的电子产品使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提高对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监管意识,科学管控电子产品使用时长和方式。
18.建立会商机制。各级教育、卫健、体育、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建立工作会商机制,着力破解重难点,指导各地各校开展近视防控工作。
19.联合入校督导。每年视力筛查期间,各级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联合入校,对开展视力检测工作人员资质、工作流程和方法、质量控制以及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提供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
20.完善评价体系。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成效纳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纳入学校考核评价体系,将近视防控工作情况作为各类示范校评选及评奖评优工作重要参考依据。
编辑:王雪
审核:常立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