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境儿童撑起“保护伞”,儿童福利机构新规4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6-02-28 10:11:58 浏览量:1
记者从湖南省民政厅获悉,新修订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为儿童福利机构的孩子提供更全面的保护。
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和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
《办法》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包括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社会福利院等。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和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适应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给予儿童特殊保护,依法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不断提高儿童生活、医疗、康复和教育水平。
《办法》鼓励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通过捐赠、设立公益项目、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工作。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为每一位入住儿童制定个性化抚养方案
《办法》指出,儿童福利机构应考虑儿童个体差异,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并制定个性化抚养方案。
机构提供的生活照料服务包括进食、穿衣、如厕、洗澡等,同时还应开展适合儿童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除重度残疾儿童外,对于六周岁以上儿童,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按照性别区分生活区域。女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生活照料服务。
此外,机构将通过合作或自设机构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安排儿童定期体检、康复、免疫接种,做好日常医疗护理、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同时,机构应当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教育,并开展人身安全教育与心理健康服务。
服务可延伸至机构外困境儿童
具备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拓展社会服务功能,为社会上有康复训练需求的病残儿童提供养护、康复、特殊教育等服务。鼓励开展孤独症儿童筛查、救治、康复、照料等关爱服务。
为病残儿童提供服务时,机构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服务收费依法依规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服务留痕,确保安全规范
为确保服务质量,《办法》要求机构建立健全安全、食品、应急、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机构须在出入口、接待大厅、楼道及儿童活动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录像资料保存不少于三个月。食品安全方面,须按规定对食品留样备查。机构还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在资金管理上,机构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孤儿基本生活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儿童日常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和文体活动等方面。孤残儿童护理员、医护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总数与重病重残儿童的比例应不低于1:1。
《办法》还要求机构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及时采集并录入收留、抚养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定期更新数据,实现对困境儿童的精准守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