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二类纳入条件
发布时间:2026-02-13 21:56:46 浏览量:3
低保二类(B类)是中度困难保障档,全国通用认定逻辑+执行标准如下
一、核心前提(必须同时满足)
- 户籍:当地常住户籍(城镇/农村)
- 收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 城镇:580元/月;农村:约580元/月(2026年)
- 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财产规定(无超标房/车/存款)
二、二类对象(B类)专属认定条件
1. 劳动能力与家庭状况(中度困难)
- 家庭主要成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照护重残/重病、单亲抚养学前儿童等导致收入受限
- 非主要成员重病/重残,刚性支出大、入不敷出
- 常见情形:
- 三级/四级残疾、70–79岁老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 普通重病、慢性病长期治疗、单亲家庭、多子女抚养
2. 收入区间(参考)
- 城镇:月人均收入51–250元(部分地区细分B1/B2)
- 农村:年人均收入500–2000元(各地略有差异)
3. 财产红线
- 金融资产:人均≤当地低保标准×36个月(约580×36=20880元)
- 住房:仅1套,无商铺/写字楼等非居住房产
- 车辆:无5万元以上非必需机动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 无企业注册、无高消费
三、二类低保待遇(参考)
- 补助标准:约450–500元/人/月(低于一类、高于三类)
- 可叠加: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补贴等专项救助
四、与一类/三类的区别
- 一类(A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重残/重病、孤儿等,补助最高
- 二类(B类):中度困难、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刚性支出大,补助中等
- 三类(C类):轻度困难、有一定劳动能力、收入略低,补助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