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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首都儿科研究所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关于维护院内制剂合法权益并提醒家长谨慎甄别正品的严正声明

发布时间:2026-02-11 14:38:58  浏览量:1

首都儿科研究所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关于维护院内制剂合法权益并提醒家长谨慎甄别正品的严正声明

各位家长:

近期,我方发现市场上出现多起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我方院内制剂“相同或高度近似名称、包装、标识”的化妆品、医疗器械,甚至消毒产品等,存在非法宣传并对外销售的不法行为,已严重误导家长产品选择,亦侵犯我方合法权益。上述侵权产品来源和功效不明、质量无法保障,并可能因成份、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差异对儿童健康造成重大隐患。

为切实维护儿童健康权益,保障医疗用药安全,维护我方合法权益及院内制剂声誉,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院内制剂均为依法批准、规范管理的医疗机构制剂

我方院内制剂(包括但不限于肤乐霜、二甲硅油乳膏、双黄祛湿洗剂等),均依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严格审评审批,取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京药制字”批准文号或“京药制备字”备案号。

上述制剂均由我方自主研发、统一质量标准并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仅限于我方门诊、互联网诊疗及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作医疗机构,凭执业医师处方使用。

二、侵权产品风险极高,请家长务必提高警惕

目前发现的侵权产品普遍具有以下特征之一或多项,请广大家长务必谨慎甄别,切勿轻信虚假宣传:

(一)侵权产品名称或包装高度仿冒。

擅自使用或近似使用我方院内制剂的名称、外包装设计、色彩、字体、标识等,仅作细微改变;或附加“新款”“特供”“升级版”等误导性表述;

(二)侵权产品不具备合法批准资质。

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京药制字/制备字”批准文号,或存在伪造、冒用、套用他人文号情形;

(三)侵权产品虚假宣传。

夸大产品功效,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宣传化妆品、器械、消毒产品;

(四)侵权产品配方不明确、质量无保障。

擅自更改配方、工艺或使用不合格原料,可能导致无疗效及引发不良反应;

(五)侵权产品销售渠道明显异常。

通过网络平台、药店、商店、个人代购等渠道销售,以“内部渠道”“医院同款”“医生推荐”等话术诱导购买,价格明显偏离医院销售价格。

三、我方将依法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针对上述侵权行为,我方已委托专业法律团队启动专项维权行动:

(一)对已查实的侵权生产、销售主体,将依法采取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法律手段,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通过非正规渠道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依法向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举报,配合开展查处;

(三)设立侵权线索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公众监督;

(四)侵权线索举报方式:

电子邮箱:sybgs@shouer.com.cn,请提供相关产品照片、购买凭证、销售链接等证据材料。

四、请认准唯一合法购买渠道,确保用药安全

(一)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就诊,凭门诊医师或互联网医院医师开具的处方,于院内药房取药或物流配送;

(二)在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作医疗机构,凭处方院内药房取药。

五、请认准唯一官方标识,谨防混淆误导

请家长认准以下官方标识:

六、特别声明

除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作医疗机构外,我方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企业、个人或网络平台开展院内制剂的宣传推广、销售、代购等活动。

儿童健康无小事,用药安全是底线。我方始终秉持“护佑儿童健康”的宗旨,对任何损害儿童健康、扰乱医疗秩序、侵犯我方合法权益的行为,绝不姑息。

敬请家长提高警惕,通过我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共同抵制侵权仿冒产品。

特此声明。

首都儿科研究所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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