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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定规!村里全面增设新部门,这三类人迎来专属服务保障

发布时间:2026-02-07 16:12:46  浏览量:1

农民朋友们,2026年农村基层治理迎来重要变革,中央以立法形式明确要求,全国行政村全面推进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这项举措并非“可设可不设”,而是纳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法定职责范畴,各地需结合实际“应建尽建”。新修订的法律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委员会与村委会原本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并列,成为村级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聚焦农村老人、妇女、儿童三大群体的民生需求,让专属服务、福利申领、权益保障更精准、更便捷,彻底解决以往服务分散、办事跑腿的痛点。

这次村级新部门的设立,是中央立足农村人口结构变化的精准施策,更是有法律、人员、经费三重保障的民生工程。随着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增多,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的服务需求日益突出,据七普数据显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1.3亿(含留守与非留守),其中留守老人规模约千万级(具体以官方年度通报为准)。以往这些群体的服务多由村干部兼职负责,存在精力不足、专业性欠缺的问题,而新部门的设立,将农村“一老一小一妇女”的民生服务从“分散办”升级为“专人办”,从“跑乡镇”简化为“家门口办”。截至2026年2月初,全国多数行政村已完成新部门挂牌或专人定岗,山西等省份明确要求2026年6月底前实现“应建尽建”,各地同步落实经费保障和考核机制,确保新部门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办实事、解难题。

按照法律规定和各地实施细则,新部门的设置因地制宜,兼顾不同规模村庄的实际情况。人口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单独挂牌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由村委成员牵头,吸纳村里有责任心、有服务能力的村民、返乡志愿者参与;人口较少的行政村,虽可不单独挂牌,但必须指定村委成员专人分管,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服务全覆盖、无死角。关键的是,新部门工作经费纳入各地村级财政保障范围,专职工作人员可享受相应岗位补贴,彻底解决了村级服务“无钱办事、无人干事”的困境,让服务落地有支撑、有保障。

此次政策红利的核心受益者,正是农村老年人、农村妇女、农村儿童这三类群体,新部门的四大核心职责,全围绕他们的急难愁盼展开,从日常服务到权益保障,形成全链条覆盖。首先是农村老年人,尤其是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老人,以往办养老认证、高龄津贴申领需子女陪同跑乡镇,材料不齐还得反复跑,现在新部门会为全村老人建立信息台账,工作人员定期上门开展养老待遇认证,刷脸签字即可完成,无需老人出门;高龄津贴、养老补贴、医保报销等手续,工作人员主动收集材料统一代办,多地实现“3个工作日内办结”,补贴直接打入老人银行卡;对于有适老化改造需求的老人,工作人员协助申请改造补贴,改造师傅上门施工,全程无需老人操心,同时每月开展2次以上上门巡访,帮忙代购生活用品、代缴水电费,守护独居老人的基本生活。河南周口78岁的独居张大爷,今年1月新部门工作人员上门为他完成养老认证,还帮他申领了800元高龄津贴,不到3天钱就到账,张大爷直言“国家政策越来越贴心,老年人的日子更有盼头”。

其次是农村妇女,重点覆盖留守妇女、单亲母亲、困境妇女,新部门搭建起“帮扶+赋能+维权”的全链条服务体系。一方面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劳动就业、财产保护、反家暴等法律知识宣讲,遇到婚姻家庭矛盾,有专人提供家事调解服务;若权益受到侵害,可对接法律援助资源,全程指导维权,破解农村妇女“维权无门”的难题。另一方面结合农村实际,组织家政服务、电商直播、手工制作、种植养殖等技能培训,对接本地就业岗位、合作社资源,助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实现经济独立。对于单亲母亲、低收入妇女等困境群体,新部门建立专门台账,落实生活救助、医疗帮扶等福利,做到“妇有所护”。

最后是农村儿童,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新部门为孩子们撑起“成长保护伞”。以往父母外出务工,孩子课后辅导无人管、假期安全无保障,部分符合条件的孩子还因不了解政策错失教育资助,现在新部门为全村未成年人建立动态信息档案,联动返乡大学生志愿者、村内有文化的村民开设免费课后托管班,辅导作业、开展文体活动,解决“课后无人管”的问题,还为家长省去校外托管费用。对于符合条件的孩子,工作人员主动摸排信息,代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助学金等手续,确保教育资助应享尽享;同时开展防溺水、防欺凌、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联动学校开展心理疏导,填补家长外出后的照护空白,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除了专属服务,新部门还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联动乡镇民政、妇联、卫健、教育等部门,搭建村级服务对接平台,实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各类民生补贴申请可在村里一站式代办,简化流程、压缩时限,推动“数据多跑路、村民少跑腿”。从各地落地实效来看,新部门运行以来,村级民生服务效率显著提升,多地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有人帮”,村民办事便捷度大幅提高。

享受这些服务的流程十分简单,无需复杂材料、不用跑远路。第一步是信息登记,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高龄老人、困境妇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可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新部门办公点登记,行动不便者可电话预约工作人员上门登记,录入村级服务台账后领取服务联系卡,一次登记长期受益。第二步是服务申请,常规补贴申领、培训报名等,带服务联系卡到村里即可办理,工作人员全程代办;遇到老人突发不适、儿童安全隐患、妇女权益受侵害等紧急情况,拨打新部门公示的联系电话,多地实现快速响应,并联动乡镇、公安、卫健等部门处置;不少村子还开通线上渠道,通过村民微信群、村级服务小程序上传材料,即可线上受理,结果线下送达,方便外出务工家长和行动不便老人。第三步是意见反馈,若对服务质量不满意,可通过村级公示栏、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反馈,乡镇每月梳理意见,督促工作人员整改,确保服务不打折扣。

总结来说,村级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全面推进,是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升级,将对农村老人、妇女、儿童的关爱从“人情帮扶”转为“法定职责”,从“零散救助”转为“系统保障”。这三类群体不用再为办事跑腿发愁,不用再担心福利漏领,有了专属服务团队,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妇有所护。随着各地新部门的有序运转和服务举措的持续优化,农村民生保障将不断完善,农民的日子也会越过越红火。

你所在的村子有没有设立这个新部门?家里的老人、妇女、孩子有没有享受到专属服务?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也可以把这篇文章转给身边的农村亲戚,让更多人了解这项民生福利,别错过该享的服务。

数据来源

1.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25年10月28日发布,2026年1月1日施行);

2.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6年2月3日发布);

3. 山西省等地方政府发布的《村级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设实施方案》(2026年1月);

4. 河南省周口市、甘肃省金昌市等多地村级新部门落地实操案例(2026年1-2月);

5.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农村老年人口相关数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基层治理工作通报(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