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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民阅读立法,有何深意?

发布时间:2026-02-04 18:43:37  浏览量:1

周末,泉城书房里,一群孩子正在共读绘本故事;遍布齐鲁大地的农家书屋,展开一场场“冬日共读”活动;山东省图书馆的银龄阅览室,银发爱书人如约而至……

2026年2月1日,《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全民阅读有了坚实的国家法规支撑。阅读这么私人的事情,为何要立法保障?作为阅读大省,《条例》施行后,会给“书香山东”带来怎样的促进?近日,记者采访了多位相关专家和阅读推广人,一起探讨如何将阅读的根系深植每个角落。

“激活”阅读

在不少人眼中,阅读是相当私人化的选择,为何还需要国家立法?青岛大学全民阅读研究中心主任张文彦参与了《条例》的调研与制定,她告诉记者,作为我国历史上首部为促进阅读出台的专门法规,《条例》将全民阅读从以倡导与保障为主的层面,提升至国家战略支撑的高度,让全民阅读与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建设紧密相连。

张文彦认为,《条例》作为促进法的类型颁布实施,契合人类走向现代社会的普遍需求,也精准呼应了当下全民阅读事业的现实需要,这无疑将“激活”全民阅读热情,绘就更大的阅读蓝图。

《条例》将“阅读推广”单设章节,足见国家对强化全民阅读推广、激发大众浓厚阅读热情的高度重视。《条例》明确规定,鼓励全社会开展丰富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着力培育全民阅读活动品牌,倡导公民多读经典,引导公民树立终身阅读理念。对此,山东省第七届全民阅读推广人、济南新华书店营销部主任闫龙深表认同。由他主讲的“闫讲读书会”公益活动已走过八年历程,累计举办232期活动,线下参与人次约5万,助力很多人破解了“经典晦涩难懂”的阅读难题。“我通过读书会发现,很多人热爱书籍、热爱知识、热爱文化,读书真正成为大家的一种生活方式与精神追求。”

在全省各地的图书馆、农家书屋、文化站、书房与书院里,各类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精彩纷呈。“济南书市”构建从经典文化传承到数字阅读的浓郁氛围;青岛打造的海岸书香节、大学生读书节等品牌,铸就了“书香青岛”的亮眼名片;潍坊“潍有书香”品牌系列活动,一年举办超1000场,开启全民阅读新格局……

中国出版协会理事长邬书林认为,近年来,覆盖城乡的阅读设施网络日益完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阅读推广活动广泛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氛围在全社会渐成风尚。

《条例》不仅从活动、宣传、技术等维度为全民阅读推广注入活力,更将每年4月第四周的“全民阅读活动周”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张文彦告诉记者,“全民阅读活动周”将全民阅读节庆仪式延长到一周,时间的延长意味着节庆将更加隆重。这一举措将推动全社会对阅读的重视与敬仰转化为切实的行动,形成全民浓厚的阅读氛围。

《条例》落地实施后,也将给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带来积极影响。“《条例》鼓励开展阅读推广活动。阅读活动有法可依,便能打消各单位的一些顾虑。这有利于我们与文化机构、社区组织,尤其是企业单位开展有效对接,整合各类资源,合作举办阅读活动,进一步助推全民阅读热潮。”山东书城相关负责人表示。

“易享”阅读

阅读是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而便捷的阅读设施与空间,正是保障这一权益真正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近年声名鹊起的海岱楼钟书阁,已成为淄博市民心中的文化会客厅;阡陌书店的6家门店散落于济南各大文化地标,是城市闪亮的文化名片……书店犹如“文化细胞”,嵌入市民生活肌理。

遍布山东全省各地的标准化、智能化“泉城书房”“琅琊书房”“城市书房”“超然书房”“运河书屋”“海源书房”等,编织起覆盖城乡的公共阅读网络,为每位读者打造“15分钟阅读圈”。

以“一书房一特色”的泉城书房为例,目前已累计建成70家,覆盖全市12个区县和3个功能区。这些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已成为济南闪亮的文化名片。济南市图书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家书房每年开展30余场公益阅读推广活动,为市民提供了充实而高质量的精神文化滋养。济南还将持续推进泉城书房建设,形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方便快捷、全民共享的泉城书房服务网络。”

如果说城市阅读空间是市民的“文化客厅”,那么农家书屋便是村民“家门口的书房”。仅青岛一地,最多时建成5000个农家书屋,实现优质阅读资源的全域覆盖。

近年来,山东实施的全民阅读“五位一体”统筹改革,打通了全省图书馆总分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城市书房、新华书店等不同阅读设施之间的技术壁垒,推动阅读设施互联互通、图书通借通还,最大限度方便群众阅读。热爱读书的人们,在各个阅读空间里勾勒出最动人的文明图景。

山东构建起覆盖广泛的阅读空间网络,恰是《条例》所描绘的“人人有处读”的生动图景。《条例》专设“全民阅读服务”章节,目的是夯实设施基础,推动阅读服务普惠高效,让每一位读者都能轻松“易享”阅读。

张文彦表示,《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全民阅读的责任主体与经费保障机制,鼓励车站、机场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设立阅读设施,要求政府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实体书店发展,推动建成覆盖城乡、实用便利、服务高效的全民阅读设施网络。下一步,主管部门将更主动地联动各类社会力量,多点布局、打通壁垒,构建更加专业高效的阅读推广网络与多元阅读空间。

“深植”阅读

《条例》全文共45条,在“全民阅读保障”一章中,十余条内容精准聚焦老年人、农村妇女儿童、残障人士、少年儿童等不同群体的阅读需求和权益,彰显了社会公平与人文关怀。

《条例》重点针对少年儿童阅读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指导性极强,如“制定少年儿童阅读计划”“推广阶梯阅读”“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庭阅读、亲子阅读”“加强书香校园建设”“中小学开设阅读课程”等。这些规定覆盖从幼儿到高中生的多年龄段读者,对学校、教师、家长、出版社等提出明确要求,将少年儿童阅读习惯的养成制度化、系统化。

曲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专家桑哲认为,针对少年儿童分层、分群体展开阅读指导,是“因材施教”理念在阅读领域的具体体现。“在阅读教育和指导方面,《条例》还具体地规定了如何更好地实现家校社共育。”

张文彦表示,《条例》如此注重少年儿童的阅读,是因为该群体的阅读需求存在复杂性,也具有重要性。她在实际调研中发现:即便同属少年儿童群体,3岁以下幼儿和十五六岁中学生的阅读行为也存在巨大差异;乡村儿童和城市儿童所面临的阅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父母所提供的亲子共读支持等差距明显;离异家庭儿童、残障儿童、阅读障碍儿童等特殊群体,都需要有针对性的服务。

“不让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群体掉队,为特定群体的阅读权益精准保驾护航,才能提升全民的阅读素养。”张文彦说。

“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也是山东各地全民阅读推广遵循的核心。这一理念不是墙上的标语,而是融入每一处阅读空间的服务细节、每一场推广活动的设计逻辑。

从山东省图书馆的银龄阅览室到泉城书房的“快递小哥”图书专架;从新泰市的“巾帼读书会”到烟台的残健融合读书分享会;从济南燕山小学的“读演剧场”到平邑一中的“琅琊书吧”……从城市到乡村,从老者到孩童,从健全人士到残障朋友,每一个群体都能在阅读里找到专属自己的角落,触摸到书香浸润的温暖。

当法治的阳光洒满每个人的阅读之路,正是全民阅读最温暖的模样。老年人、农村妇女、少年儿童、残障人士的阅读之旅全面启航,全民阅读才能真正深植土壤,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