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这三区二手房持有不满3年申请学位会被统筹!
发布时间:2026-02-05 10:20:19 浏览量:1
各位家长朋友们
大家都知道随迁子女在天津申请学位程序比较复杂
但近年来,随着教育政策的不断优化
即使是有天津户口和房产
也不一定能直接上对口的片区学校了
其中,最需要关注的变化之一
就是房产持有年限
——
在部分区域,必须满足“满三年”的要求!
入学前关注“房产持有年限”
为了控制学位紧张情况,促进教育公平,天津多个热门区域已明确,购买二手房(存量房)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一定年限,其子女方可享受划片入学,否则将在片区内统筹安置入学。
和平区:二手房须持有房产满三年
小学一年级登记入学,须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满三年。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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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及以后入学,须持有满三年。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2021年8月31日之前已持有房产的,不受影响。
✦持有房产不满三年,确因特殊实际困难,适龄儿童无法在天津市其他区落户入学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小学入学、初中入学在区内统筹安排。
河东区:部分热门小学要求二手房产满三年
▶实施范围
适用于持有
河东区实验小学、河东区第二实验小学、河东区缘诚小学、河东区前程小学、河东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服务片区内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适龄儿童,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入学的新一年级学生。
▶具体内容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上述学校规定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其适龄儿童仍可按规定在上述学校正常登记入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上述学校规定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
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则须持有房产满三年,
其适龄儿童方可在对应学校登记入学,否则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
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如所购房产为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不受影响。
3.本通知实施后,取得上述学校规定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申请登记入学时,其适龄儿童所在户籍的户主以及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
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全部产权。
▶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5日起实施
,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政策解释权归河东区教育局所有。若天津市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生态城:津籍/非津籍二手房均需满三年
本通知实施后,生态城小学一年级入学的户籍学生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报名登记房产为生态城存量住房(二手房)的,房主须持有该房产满三年,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房产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2025年12月31日前持有房产的,不受影响。新建商品住房不受房产持有时长影响。
因为部分区域的二手房
持有年限有明确要求
也有家长留言询问
孩子落户年限有要求吗?
没有要求!
大家只需要保障在报名前将孩子成功落户就可以!
下面乐乐老师带各位家长朋友了解一下
津籍/非津籍的孩子怎么在津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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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籍适龄儿童怎么在天津申请小学学位
报名年龄
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截止到入学当年的8月31日以前年满6周岁的),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所需材料
天津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2025年采取的是线下或线上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为家长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报名方式。
适龄儿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如遇手机操作不便网络不畅等情况,建议家长线下到校报名。
注意:2026年入学方式暂未公布,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非津籍适龄儿童怎么在天津申请小学学位
报名年龄
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所需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本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登记情况,及时调整配置教育资源,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按照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