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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凤和鸣 | 法治力量,在守护未来与花开的路上

发布时间:2026-02-04 19:27:48  浏览量:1

法治如光,照亮“她”的前行之路

司法若暖,守护“童”的纯粹时光

每一位女性的坚韧与美好

每一个孩童的欢笑与成长

都应被法温柔以待、全力护航!

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征程中,荆州法院通过健全机构体系、强化审判职能、深化普法联动等系列举措,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权益保护格局,用法治力量守护妇女儿童的平安幸福与万家灯火。

建强专业阵地织密立体维权网络

坚实的机构与队伍是维权工作的根基。近年来,荆州两级法院精准发力,构建专业化维权体系,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提供组织保障。市中院及辖区洪湖、监利、公安、松滋 4 个基层法院专门设立少年审判庭,其余法院依托刑事、民事审判庭,成立少年审判综合办公室或家事审判合议庭,严格从专业素质、业务能力、生活阅历等维度挑选审判员及人民陪审员,组建一支懂法律、有温度、善沟通的专业审判团队,确保案件审理的专业性与针对性。

基层法院创新联动机制,推动维权力量聚合增效。

荆州区法院与区妇联携手搭建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暨平安家庭建设心连心工作室”,充分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与妇联的群众工作优势,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共同化解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谐。

沙市区法院揭牌 “同心‘护苗’ 法润‘她’心 —— 妇女儿童心理帮扶工作室”,探索将心理疏导融入司法保护全过程,通过专业心理干预化解矛盾、抚平创伤,有效防范因家事纠纷激化引发的 “民转刑” 案件,以 “法治匠心” 传递 “司法温情”。

如今,全市法院已形成覆盖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延伸至城市乡村、基层法庭的立体维权网络,让妇女儿童维权 “有门可进、有诉可依、有援可寻”。

全市法院坚守审判职能,以高效公正的司法实践回应妇女儿童急难愁盼,让司法保护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在立案环节,严格落实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原则,针对涉及妇女儿童的侵权赔偿、老年妇女追索赡养费、儿童追索抚养费等紧急案件,开通立案 “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快速流转。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对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实行 “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并创新推出 “跨域立案”“网上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 等多元化立案服务,切实解决交通不便或行动不便群体的诉讼难题。

在审判实践中,一方面,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犯罪,2025年,审结相关案件58件,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对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在严惩犯罪的同时,注重心理疏导与关爱帮扶,全力抚平其心理创伤。沙市区法院创新探索“1+N”共治救助模式,为未成年被害人“小芳”量身定制救助方案,助力其走出身心困境,入选湖北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对妇女、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坚持惩教结合原则,贯彻 “教育、感化、挽救” 方针,为经济困难的女性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辩护权,对未成年被告人,加强判后心理疏导、跟踪帮教,促使其真诚悔罪、回归社会,从源头上预防再犯。

另一方面,加强民事权益保护,2025年,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248份。在李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案中,依法剥夺长期虐待亲生子女的监护人资格,以司法刚性破解“家庭内虐待”难题。

法治观念的培育是权益保护的基础。全市法院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载体,让法律知识走进妇女儿童生活,推动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依托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组织干警深入社区、校园开展 “依法带娃” 主题宣传,覆盖千余个家庭;积极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意见》,全市 27 所中小学聘任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发布妇女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条款,针对性解答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暴力、子女抚养费等热点问题,以案例释法传递司法温度。

各地法院结合实际打造特色普法品牌

洪湖法院开展 “法护青苗・青春启航” 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青少年走进法院,通过观摩庭审、参观诉讼服务中心等沉浸式体验,让 “法” 可听、可观、可触。

公安法院联合孱陵小学举办 “法治护航 运动飞扬” 春季趣味运动会,将法治知识融入体育竞技,引导学生在欢乐中知法守法。

江陵法院推出 “阳光江法 你我同行” 法治大篷车系列活动,将仪式教育、非遗传承与法治学习相结合,以趣味游园形式在孩子们心中种下尊法守法的种子。

荆州中院坚持开展爱心帮扶,化身“爱心爸爸”“爱心妈妈”,对困难学生、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推动法治教育与关爱保护深度融合。

编辑:邓新星

审核:张莉 高荣荣

本文来源: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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