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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残联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

发布时间:2026-01-29 14:27:49  浏览量: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残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企业关切与残疾人需求,着力打造更具包容性、便捷性、人文关怀的营商环境,特制定以下十项便企利民举措。

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涉残事项办理效能

(一)深化涉残政务服务改革

全面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提质增效,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联办事项“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和跑动次数。统一涉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实现全地区“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对出行困难的残疾人办理惠残业务,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二)升级残疾人证办理服务

全面推行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等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跨省通办”。压缩残疾人证办理时限,县级残联在收到医疗评定结论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制证,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证。对重度肢体障碍申请人,提供残疾评定上门服务;对出行困难的高龄、重度残疾人,提供送证上门服务;对证件即将到期的残疾人,提供主动提醒服务。

(三)优化涉企服务流程

全面推行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认证“全程网办”,实现企业“一次不用跑”完成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认证。加大涉企惠残政策推送力度,及时通过政务服务网、企业服务群、政策宣讲会等多种渠道,向用人单位定向推送涉及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信息和申办指引。

二、打造友好保障环境,夯实营商惠民基础

(四)实施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对本市户籍、60周岁以内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边缘家庭待遇的残疾人以及残疾人专职委员,免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免申即享”,直接将其纳入参保范围。

(五)实施低收入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对本市户籍且存在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根据残疾人残疾类别、身体状况,并结合其居家环境,制定“一户一策”改造方案,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六)实施就业创业帮扶项目

常态化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深入企业摸排用工需求,建立岗位信息库。围绕市场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开展电子商务、手工制作等定制化、项目化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残疾人文创产品品牌,在产品开发、市场推广、渠道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配套落实相关实物投放、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定期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就业援助月活动,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对接服务。

三、完善社会服务环境,构建助残惠民新生态

(七)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放宽户籍限制,在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训练的非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凭居住证向居住地县(市)区残联提出康复服务救助申请,享受与丹东市户籍残疾儿童同等的康复服务救助补贴,保障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八)实施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项目

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精准掌握各类别残疾人的需求信息。优化申请、评估、适配流程,为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做好使用指导、适应性训练、维护维修、效果追踪等后续服务,形成服务闭环。

(九)实施教育助学扶持项目

对在小学至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教育)就读的困难残疾学生,给予每人每学年1000元的生活学习补助。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等职业院校)的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助学补助。对父母双方均为残疾人(或单亲残疾人家庭)的困难家庭子女,考入中等专业学校及普通高中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助;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等职业院校)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补助。

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浓厚氛围,优化营商环境人文内涵

(十)实施权益保障项目

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完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提升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残疾人事业,搭建全民参与的扶残助残平台,讲好残疾人奋斗故事,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编辑:市残联 宣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