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升国:全民阅读时代正在来临
发布时间:2026-01-28 01:02:22 浏览量:1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出版研究所所长、国民阅读研究与促进中心主任徐升国的职业生涯与中国全民阅读事业的发展紧密相连。他主导的国家级阅读调查项目“全国国民阅读调查”已坚持27年,为国家阅读政策制定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与理论参考。
从“十三五”规划中关于全民阅读的相关部署,到《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的起草,再到如今《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酝酿与出台,他所在的国民阅读研究与促进中心——国内为数不多的成建制专职阅读研究团队,全程参与了前期调研、政策研究、实践总结等一系列工作。面对《条例》即将施行的重大节点,徐升国谦逊地表示,自己仅在其中发挥了“微不足道”的作用,但这份谦逊背后,是几十年如一日的坚守与深耕。
2026年2月1日,《条例》将正式施行。这部首次将全民阅读上升到立法层面的法规,旨在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注入持久动力。近日,本报记者专访徐升国,深度解读《条例》出台的时代背景、核心价值、实施重点,探寻全民阅读法治化背后的深层逻辑与发展路径。
徐升国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出版研究所所长
国民阅读研究与促进中心主任
岁末年初,人民文学出版社2026“文学・中国”跨年盛典与罗振宇“时间的朋友”跨年演讲引发广泛关注,这两场文化活动也进入了徐升国的视野。深耕文化阅读研究领域多年,徐升国始终关注着全民阅读生态的变迁,在他看来,这些活动的热度背后,是全民阅读氛围的日益浓厚,是读者对优质文化内容认知度与需求度的持续提升。
立法带来的本质性改变
“《条例》的出台绝非偶然,而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全民阅读从政策引导向制度保障跨越的重要标志。”采访伊始,徐升国开门见山,将《条例》的出台置于国家发展战略与社会民生需求的双重维度中解读。
徐升国认为,核心背景首先源于国家层面对全民阅读认识的持续深化。近20年来,我国对全民阅读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从11个部委联合发出倡议,到连续12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再到纳入党的十八大、二十大报告及四中全会部署,全民阅读已逐步从一项文化倡议上升为国家战略。“在这样的背景下,要实现书香中国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就必须通过立法层面予以保障,让全民阅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相较于以往的政策推动,《条例》的立法属性带来了根本性变革。徐升国指出,长期以来,全民阅读面临四大突出障碍,而《条例》的出台正是破解这些难题的关键。
一是解决了全社会对全民阅读认识不统一的问题。
以往,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对全民阅读的重要性认知存在差异,导致工作推进力度不均。《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全民阅读的战略地位,将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思想共识。
二是实现了财政投入的制度化保障。
全民阅读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离不开稳定的经费支持。过去,由于缺乏制度约束,全民阅读经费难以成建制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影响了工作的持续性。《条例》明确将全民阅读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三是推动了管理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
长期以来,全民阅读管理机构建设悬而未决,部分地区虽设立了专门办公室,但尚未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成建制管理体系。《条例》的实施将有效推动各级管理部门的规范化建设,明确管理职责与工作机制,让全民阅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四是确立了阅读节日的制度性地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世界读书日,许多国家也设有自己的阅读节,多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直呼吁设立中国的国家阅读节日。此次《条例》明确将每年4月第四周设立为“全民阅读活动周”,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化,填补了这一制度空白。
“本质而言,这是从‘政策推动’到‘制度安排’的根本转变。”徐升国强调,以往全民阅读虽受重视,但缺乏刚性约束,推进效果依赖各地各部门的认知与执行力;而《条例》的实施将让全民阅读的各项支撑体系名正言顺地机制化、制度化,为书香社会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保障。
为全民阅读构建全方位支撑
《条例》的核心价值之一,是将全民阅读中已有的成熟做法、经验与模式转化为制度安排。徐升国以朱永新提出的全民阅读“五个一”理念举例,这些内容为全民阅读工作构建了全方位的支撑体系。
“五个一”,一是一部权威法规,即《条例》本身,为全民阅读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一个阅读节日,即全民阅读活动周,为开展集中性阅读推广活动提供了制度载体;三是一笔专项资金,《条例》明确将全民阅读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组织设立专项基金、通过捐赠等方式成立公益基金,形成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四是一个专门机构,随着《条例》实施,全民阅读管理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将迎刃而解,为工作推进提供组织保障;五是一系列专项工程,《条例》明确提出少年儿童阅读计划、乡村阅读计划,同时强化阅读基础设施建设、阅读服务保障等,形成全方位的工作支撑。
在专项工程中,少年儿童阅读计划与乡村阅读计划尤为引人注目。徐升国指出,这两大计划聚焦的是全民阅读中的重点人群,也是相对弱势的群体。对于乡村人口而言,受物质条件与社会环境限制,阅读权益的公平保障亟待加强;而少年儿童阅读则关系到全民阅读的根基。“研究指出,14岁前是阅读能力发展的黄金期,一个人在14岁前若未养成阅读习惯,终身很难再形成。培养新一代阅读人口,是全民阅读的重中之重。”徐升国强调,少年儿童阅读计划的核心是培养阅读兴趣与习惯,而非功利化的识字教育。就像父母给婴儿讲故事,传递的不仅是知识,更是亲情连接与对生命美好的感知。
校园阅读是全民阅读的重要阵地,也是《条例》关注的重点领域。徐升国指出,长期以来,校园阅读存在认知误区:“我们小时候把课外书叫‘读闲书’,现在很多家长和老师仍认为阅读是‘课外阅读’,不属于教育体系核心内容,甚至担心占用课内时间、冲击学科学习。”这种认知导致现实中普遍存在“孩子没时间阅读”的矛盾——作业、课外班占据了大量时间,阅读被边缘化。而《条例》的出台将改变这一现状。《条例》明确提出阅读要进课堂、进教室、进课程,要培养阅读教师,这与“双减”政策中用阅读和体育锻炼填补学生课余时间的要求形成呼应。中宣部与教育部也已联合两次发文推进青少年校园阅读,让校园阅读与教育改革的关系得到全面深化。
“在人工智能大爆发的时代,死记硬背的知识价值越来越弱,而创意、思考、批判、创新能力愈发重要,这些正是阅读能力能够有效培育的核心素养。”徐升国表示,阅读不仅是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更是人才培养的核心枢纽。北大心理学家提出的“空心人”现象令人警醒——有超过1/3的北大大一新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这正是重知识、轻人格发展的急功近利人才培养观的消极后果。而自由阅读能让孩子在经典作品的滋养中完善心智、滋养心灵、提升智慧、塑造人格,这种精神滋养是学科教育无法替代的。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条例》将各类阅读空间建设纳入体系化制度安排。徐升国提到,近年来,全国各地涌现出大量书屋、城市书房、特色书店,社会贤达与乡贤牵头建设了一批公益性书房,农家书屋、工会书屋、警营书屋等也广泛分布,但这些设施缺乏系统性整合。《条例》明确了阅读基础设施的重要支撑地位,规定了设施开放、免费及优惠服务等要求,将推动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阅读设施网络。同时,《条例》对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阅读权益作出专门保障,通过制度安排确保全民阅读不落下任何一个人。
出版业的角色重塑与价值回归
《条例》的实施,不仅将推动全民阅读走向深入,更将倒逼出版业进行深刻的自我革新与定位重塑。徐升国认为,长期以来,出版业被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在市场化进程中,部分出版人陷入了逐利误区,将全民阅读视为营销工具与产品推销手段,导致读者产生“推全民阅读就是为了卖书”的误解。
“这种观念是本末倒置的。”徐升国强调,出版业的核心价值是为读者提供精神粮食,利润回报只是优质精神产品产生的自然结果,而非终极目标。同时,数字化、智能化时代的到来,让知识获取变得轻而易举,海量免费信息呈爆炸式增长,“知识过载”成为普遍现象。在这样的背景下,读者需要的不再是简单的书籍产品,而是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知识服务与智慧支持。
徐升国指出,“读者不是为书服务的,书是为读者服务的。”
出版业必须打破“把书摆上货架就万事大吉”的传统思维,从“生产产品”向“提供知识智慧服务”转型。
在智能化时代,所有制造业都将转向服务业,出版业也不例外,传统的B2C商业模式需要向C2B模式转变,产品只是服务的一个环节。
徐升国用一个形象的比喻阐释了知识服务的内涵:“病人生病后,医生只给一本书显然解决不了问题,需要将书中的医学知识拆解成方法、药方,甚至通过手术来治病。读者读书也是同理,他们带着学习、工作、心理、家庭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而来,仅提供一本书远远不够。”
读者需要的不仅是书籍本身,还包括书的信息解读、阅读指导、场景应用、交流互动等全方位服务。而这些深度阅读服务,恰恰是出版社、编辑、作者最有能力提供的——他们对作品的理解更为深刻,对知识的把握更为专业。
徐升国认为,《条例》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出版业从知识生产向知识服务转型升级,这不仅是行业生存的必由之路,更是避免被时代淘汰的关键之举。他强调,全民阅读不等于“读书”,它是每个人实现知识、信息、能力、素养全面升级的必由之路。除了纸书,有声书、电子书、知识小视频、直播分享、AR/VR体验、智能机器人陪伴等都是阅读的重要形式。出版业需要打破对“纸张与墨水”的执念,聚焦读者对知识与智慧的核心需求,才能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为出版业转型提供了强大支撑,也带来了新的思考。徐升国认为,AI时代的到来让终身学习不再是口号,而是每个人“登上智能文明大船的船票”。AI对人的学习能力、分析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知识更新成为生存的必要条件,这也为出版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为读者提供知识更新、自我提升的“智慧引擎”。
“如果说当前图书出版业是千亿级市场,教育是万亿级市场,那么人的知识智慧提升市场将是十万亿级的规模。”徐升国说,未来的出版业将与科技、教育全面贯通,出版社可以转型为机器人公司、智能科技公司、元宇宙公司,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知识服务。如果出版机构能充分利用AI技术,转型为提供深度知识服务的文化科技企业,市值有望达到几千亿甚至万亿级。
“这背后的密码,既蕴含在《条例》之中,又超越了《条例》本身,是时代发展、社会进步与人类文明演进的必然趋势。”
徐升国强调,出版业的转型不仅是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响应全民阅读法治化、助力文化强国建设的责任所在。
让《条例》真正服务于每个人
《条例》的落地实施,宣传推广是重要环节。徐升国认为,宣传的核心不是让大家背诵条款,而是让不同群体感受到《条例》带来的价值与机遇。“
《条例》不是让从业者和读者为它服务,恰恰相反,它是为大家服务的。
”他建议,宣传推广应聚焦不同群体的需求:对父母而言,要让他们了解如何通过《条例》保障孩子的阅读权益,在亲子阅读中感受文化与情感的美好;对老师而言,要让他们看到阅读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以及自身专业发展的新空间;对出版从业者而言,要引导他们从《条例》中寻找行业转型的方向与机遇。
“哪怕老百姓不知道《条例》有多少条,只要他们了解少年儿童阅读计划、乡村阅读计划对自己的意义,这种宣传效果就远胜于死记硬背条款。”徐升国强调,
宣传的关键是让每个人都能从《条例》中找到自身发展的空间,主动参与到全民阅读中来。
面对全民阅读存在的城乡差距、区域不平衡等问题,徐升国认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是正常现象,关键在于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加以缓解。地方政府应承担起两方面责任:一是结合本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供在地化的阅读服务;二是推动跨地区、城乡间的相互支持,通过援助、援建、捐赠等方式促进资源互补。
但政府并非唯一的责任主体。徐升国强调,全民阅读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政府应扮演好指导者、引导者、监督者、支持者与服务者的角色,而不是“唱独角戏”。他以自己担任会长的韬奋基金会阅读组织联合会为例,全国已有几百个读书会和阅读组织,很多机构十几年如一日开展活动,不追求盈利,也无需外部资助,纯粹是基于阅读兴趣的自发聚集。此外,乡贤、退休干部、创业者等群体返乡建设公益图书馆的案例也屡见不鲜,这些社会力量是全民阅读的重要推动力量。
“阅读是最低成本的高贵,几十块钱一本书就能让读者进入一个广阔的精神世界。” 徐升国认为,政府的核心职责是创造空间与机会,让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作用。同时,要重视企业与科技的力量:企业提供的商业增值服务与政府的公益服务相辅相成,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阅读需求,培育壮大文化消费市场;科技则是全民阅读的强大引擎,AI技术能推动生成式阅读、对话式阅读、数字人陪伴阅读等新形态,让中国全民阅读实现“换道超车”。
“每个生命因阅读而丰盈”
谈及未来5年全民阅读的发展趋势,徐升国充满信心。在他看来,《条例》的实施将推动全民阅读深度融入各个领域,与出版、教育、文旅等产业实现深度融合。或许,“带一本书去旅游”“研学阅读”将成为新的时尚,“阅行天下”将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生活方式。同时,人们将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阅读在工作与生活中的价值。通过持续阅读实现知识更新与能力提升,将有效缓解工作焦虑、心理焦虑与发展焦虑,帮助人们树立对未来的信心、信念与信仰,明确生活与生命的意义价值,构建强大的精神支柱。
“全民阅读不是一项阶段性工作,它将以《条例》为新起点,与科技、教育、经济、社会发展深度绑定,伴随每个人的成长,推动人的现代化。”徐升国强调,在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民族自信自强的进程中,全民阅读将发挥不可替代的精神支撑作用。
徐升国对《条例》的落地实施有着深切的期待,也对不同群体提出了具体建议。对出版行业,他期待《条例》能推动行业彻底从“知识生产”转向“知识服务”,从传统出版产业转型为文化科技产业的“智慧引擎”,成为推动文化自信的重要力量。对普通读者,他希望每个人都能认识到,阅读是生命成长的核心精神养分,如同吃饭滋养身体一样,阅读滋养的是心灵、智慧与生命品质。“
在阅读中,每个人都能找到更好的自己,成为更好的自己,实现生命的丰盈。这正是《条例》与全民阅读带给每个个体的核心价值。
”对阅读推广者,他建议要创新服务形式,打破传统思维,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供个性化、场景化的阅读服务,让阅读真正走进每个人的生活。
采访最后,当被问及“每个生命因阅读而丰盈”的愿景何时能实现时,徐升国不假思索地给出了答案:
“我觉得那一天正在发生。”
随着《条例》的落地实施,全民阅读的法治保障日益坚实,一个人人爱阅读、人人享阅读的时代,正在向我们稳步走来。
校 对:马 葵
编 辑:林 晨
复 审:张维特
终 审:宋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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