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人,事关烟花爆竹,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6-01-28 00:09:41 浏览量:1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
大家关心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也有新消息啦
今年春节
彭州在限定区域和时段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哪些区域可以燃放?
什么时候可以燃放?
一起来看看
再次提醒:
烟花爆竹可燃放时间为:
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十五;
下图红色区域为禁燃区域,请勿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特定场所,不管是否位于禁止燃放区以外,均不能燃放:
1、涉及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教学科研等单位;
2、车站、码头、机场、轨道交通、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等场所;
3、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军事设施保护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物资储存仓库、机动车停车场;
4、加(配)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周边二百米范围内;
5、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儿童福利院、商场、市场、文化娱乐体育场馆等;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安全提示
新年临近
烟花爆竹购买、燃放将迎来高峰期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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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彭州市人民政府 成都应急
编辑:刘康琪
编审:胡径野
出品:彭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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