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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幼儿园大班(学前一年)免保育费政策已落实!

发布时间:2026-01-20 09:28:41  浏览量:1

为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切实减轻家庭育儿负担,根据《山东省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我县幼儿园大班(学前一年)免保育教育政策全面落地执行,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免保育教育费对象

公办园:

免除我县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民办园:

对在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二、免保育教育费标准

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举例:

比如某个民办幼儿园经批准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是每人每月660元,所在地同类型公办园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为330元。

政策实施后,公办幼儿园大班儿童无需再交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大班儿童只需交差额部分,也就是330元。

三、学前儿童学籍管理

为加强学前儿童学籍规范管理,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益,教育部制定《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学前儿童学籍建立与变动流程,强调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幼儿家长务必选择具有合法办园资质的幼儿园。

一是公办幼儿园大班家长无需缴纳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大班家长只需缴纳超出同类型公办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差额部分。

二是无证幼儿园不纳入免除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政策实施范围,无法享受该政策。

三是无证幼儿园无法保障儿童学籍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