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农村老幼妇关爱有新规,服务更有方向了
发布时间:2025-12-21 07:57:03 浏览量:29
对于咱们农村人来说,日子过得踏实不踏实,就看老人能不能安度晚年、孩子能不能安心成长、妇女能不能舒心生活。2025年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202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施行。这次新规的重要调整,是明确村委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将老幼妇关爱服务纳入村级自治核心职责,从以往的“按需帮扶”升级为“制度性保障”,往后农村的民生服务会更规范、更贴心。
一、为啥要强化这项服务?近3000万群体的需求有了政策呼应
现在农村里,年轻人外出务工是常态,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需要帮扶的妇女,依然是需要重点关注的群体。根据民政部2025年最新发布的权威数据,全国农村留守老人约2000万人,留守儿童约700万人,两类核心群体总量近2700万,再加上部分面临就业、权益保障需求的农村妇女,形成了庞大的民生服务需求群体。
以前农村的老幼妇关爱,大多靠村干部兼职协调、志愿者偶尔帮忙,或是民政、妇联等部门的阶段性帮扶,虽然能解决不少急事,但缺乏常态化、系统化的服务机制。比如独居老人想办社保认证、代买常用药得求人,突发不适可能没人及时发现;留守儿童放学后、寒暑假的看管和教育问题,让在外务工的家长揪心;农村妇女遇到土地纠纷、婚姻矛盾,或是想找份能兼顾家庭的工作,有时不知道该找谁求助。这些都是农村家庭的实际困扰,也是政策优化的重点方向。
这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正是回应了这些民生痛点。从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到民政部推进农村互助养老试点,再到此次法律明确村级组织的关爱职责,一系列政策形成合力,就是要把农村老幼妇关爱从“零散帮扶”变成“系统服务”,让服务更有章法、更可持续。
二、村级组织重点管啥?三大群体的服务方向讲清楚
新规明确,村委会可根据本村实际需求,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没有强制要求“村村必设”,人口少的村也可由村委会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工作,核心是让服务贴合各村实际。具体服务围绕老幼妇的核心需求展开,各地会结合自身情况细化,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
1. 老年人:养老保障+日常照料,生活多份安心
核心是解决老人“办事难、无人陪”的问题。一方面协助老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高龄补贴等福利事项,农村不少老人年纪大、不识字、不会用智能手机,以前办手续得跑镇里好几趟,现在村级组织会安排专人帮忙收集材料、对接部门,不用老人来回折腾。另一方面重点关注独居、高龄、失能老人,定期上门走访探望,了解衣食住行情况,对接乡镇养老服务机构或志愿者,提供送餐、打扫、代购等基础服务。
同时会组织健康讲座、广场舞、棋牌活动等适合老人的文娱项目,丰富精神生活;监督村里养老服务设施的使用,比如互助幸福院、健身器材等,发现闲置或维护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协调整改。像湖北恩施等地的试点村,还搭建了“一键呼叫”应急服务体系,老人遇到紧急情况能快速联系到帮扶人员,让求助更及时。
2. 儿童:监护守护+成长助力,安全有保障
重点聚焦留守儿童的监护和成长需求。首先会摸清本村留守儿童底数,建立信息档案,记录监护人情况、学习状况和生活需求,确保不遗漏需要帮扶的孩子。对于监护缺失或监护能力不足的情况,会协调学校、亲属、志愿者落实临时照料责任,避免孩子无人看管。
对接乡镇教育资源,开展课后辅导、兴趣小组等活动,解决留守儿童放学后“没人管、没人教”的问题;定期排查校园周边、村口河道等安全隐患,开展防溺水、防欺凌、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降低意外风险。针对留守儿童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会联合乡镇心理辅导老师或志愿者,开展谈心交流、心理疏导,缓解情感缺失带来的困扰,让孩子在关爱中成长。
3. 妇女:权益保护+发展支持,生活有奔头
权益保护方面,会宣传反家暴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与妇女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维权意识。如果遇到婚姻矛盾、土地纠纷、权益被侵害等情况,村级组织会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必要时联系司法所、派出所、妇联等部门提供法律帮助;还会协助办理婚姻登记、生育补贴、创业贷款等手续,让办事更省心。
发展支持方面,会根据村里的产业特点,联合人社、农业部门组织家政服务、农产品加工、手工制作等技能培训,搭建“共富工坊”“零工市场”等就业平台,帮助妇女实现家门口就业,兼顾家庭和收入。同时鼓励妇女参与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参与村里公共事务决策,让农村妇女的声音能被听到、诉求能被回应。
三、这些服务靠谱吗?人员、经费有明确保障路径
很多村民可能会担心,这些服务会不会是“走过场”?其实新规和配套政策从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都明确了保障方向,各地也有成熟的实践经验可以借鉴:
人员配置上,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村,成员一般从本村常住居民中选拔,优先考虑有养老、育儿、医护专业知识或相关经验的人,比如退休教师、医生、退役军人、返乡青年、热心乡贤等,都是街坊邻居信得过的“自己人”。选拔会经过村民代表评议、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干得不好能及时调整;人口少的村不设专门委员会,也会明确1-2名村委会成员分工负责,确保事有人管。所有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都会接受政策解读、应急处理、沟通技巧等岗前培训,保证服务能跟上需求。
经费保障上,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中央和省级财政的农村养老、托育专项补贴,村集体经济的支持,以及鼓励乡贤、爱心企业捐赠帮扶。基础服务比如政策宣传、信息登记、上门走访、健康讲座等全免费;助餐、托育等个性化服务,会按成本价收费,避免增加村民负担。像湖北恩施一些村的幸福食堂,70岁以上老人每月只需支付少量费用,其余部分由政府和村集体补贴,普通家庭都能承受。
办公场地方面,大多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点,不少地方还会利用闲置校舍、旧村委会房屋改造升级,让村民不用跑远路就能办事、求助。场地里会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档案柜,以及老人应急呼叫设备、儿童益智玩具等基础物资,确保服务能落地见效。
考核监督上,老幼妇关爱服务成效会纳入村委会年度工作考核,工作情况要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汇报,经费使用公开透明,村里还会设立投诉反馈渠道,村民觉得服务不到位、有意见,都能直接反映,避免“有人管、没人干”的情况。
四、村民怎么享服务?这几点要记牢
1. 主动反映需求
负责老幼妇服务工作的人员联系方式,会张贴在村委会公告栏、村党群服务中心门口,家里有老人需要照料、孩子需要帮扶,或者妇女权益需要维护,直接打电话、上门说都可以,也能通过网格员、村支书转达。反映时把情况说清楚,比如老人是独居还是失能、孩子的具体困难是什么,这样能更精准地对接服务。
2. 配合信息登记
工作人员会上门给村里的老人、妇女儿童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大家要积极配合,提供准确的年龄、健康状况、就学就业情况、需求诉求等信息,信息越准确,服务越有针对性,避免因为信息不全导致服务跟不上。
3. 参与监督提建议
这些服务是为全体村民办的实事,大家有权利监督。如果发现工作人员不作为、服务不到位,或者设施闲置、经费使用不透明,都可以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反映,也能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提建议,督促整改完善,让服务越办越好。
4. 鼓励参与志愿服务
村里会招募志愿者参与关爱服务,要是有时间、有精力,不妨加入进来,既能帮助邻里乡亲,有些地方还能通过“文明超市”积分兑换生活用品,既献了爱心,又能得实惠,一举两得。
最后提醒:过渡期要注意这些
目前各地正在推进新规的落地实施,比如梳理本村老幼妇群体情况、选拔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等,确保2026年1月1日新规施行后,服务能及时跟上。
如果近期有相关需求,比如老人要办补贴、孩子需要课后照料、妇女想找就业培训,建议先联系村委会咨询当地的具体服务措施和申请流程,避免跑弯路。对于外出务工的年轻人来说,也可以主动和村里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对接,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让他们多关注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出门在外也能更放心。
这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以及农村老幼妇关爱服务的升级,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它不是“一刀切”的强制要求,而是让村级组织有了明确的服务方向,让农村的关爱服务从“凭热心”变成“按规矩”,从“零散化”变成“常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