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要设新部门!老人吃饭有人送,孩子放学有人接,太贴心
发布时间:2025-12-01 17:41:29 浏览量:42
河南周口的王大哥,在外打工5年,最挂心的就是家里70岁的母亲和上小学的女儿:“妈吃饭总对付,孩子放学没人接,打电话问了也说‘没事’,心总悬着。”
不少农村家庭都有这愁——年轻人外出讨生活,村里独居老人吃饭难、看病远,留守儿童缺陪伴、安全没保障,靠亲戚邻里搭手,始终是“临时补漏”。
好消息来了: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施行,明确要求每个村委会必须设“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老幼工委”)。这不是挂个牌子的虚职,是专人专管的“农村老幼服务站”,往后农村“一老一小”的事,终于有了固定的“负责人”。
一、这个新部门,到底管啥?3件事直接解决“心头愁”
老幼工委是“专人专岗”,村里会选2-3个熟悉情况的村干部或志愿者负责,主要管3件事:
1. 老人的“吃饭+看病”:不用再“凑活”
• 吃饭:针对独居、行动不便的老人,老幼工委要协调村里的食堂或志愿者,每天送1-2顿热饭,按老人的口味调整,比如牙口不好的送软烂的粥菜;
• 看病:每月组织一次“村医上门”,给老人量血压、测血糖,要是老人有急病,能直接联系乡镇卫生院的急救车,不用等子女赶回来。
2. 孩子的“接送+陪伴”:安全有人管
• 接送:放学没人接的留守儿童,老幼工委的工作人员会在学校门口集中接送,送到村里的“儿童活动室”;
• 陪伴:活动室里有图书、玩具,还有专人看着写作业,避免孩子乱跑、去危险的地方(比如河边、工地)。
3. 日常的“帮办+跑腿”:不用求人
老人不会用智能手机交电费、领养老金,孩子需要打印作业——这些小事,老幼工委都能帮着办,不用老人孩子再跑十几里路去镇上,也不用欠亲戚人情。
二、不是“喊口号”:政策把责任写死了
很多人担心“新部门是摆设”,但这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责任”定得很明确:
1. 必须“专人专管”:不能是“兼职”
老幼工委的工作人员,要么是村委会里专门分工的干部,要么是县里统一招募的志愿者,每个月有固定的工作时间,要记“服务台账”——今天送了几顿饭、接了几个孩子,都得写清楚,年底要给村民公示。
2. 有“投诉渠道”:不管事能追责
要是老人孩子有需求,老幼工委没回应,能直接打乡镇政府的监督电话(每个村都会贴在村委会门口),要是核实下来是工作人员失职,会被通报批评,严重的还会调整岗位。
3. 有“经费保障”:不会“没钱干事”
老幼工委的经费由县、乡两级财政出,包括送饭菜的成本、儿童活动室的物资钱、志愿者的补贴——不用村里自筹,也不会因为“没钱”就不干事。
三、在外打工的,咋联系这个部门?2个方式很方便
不用专门回村,在外打工的年轻人,用这2个方式就能联系老幼工委:
1. 加“村群”:每天能看动态
现在几乎每个村都有“村民微信群”,老幼工委的工作人员会每天在群里发消息:“今天给张大妈送了面条”“接了5个孩子放学,都在活动室写作业”——在外打工的能实时看到家里老人孩子的情况。
2. 打“村部电话”:直接对接负责人
村委会门口会贴老幼工委负责人的电话,要是有特殊需求(比如老人想吃饺子、孩子要开家长会),直接打电话说,负责人会帮忙安排。
四、为啥现在设这个部门?这是农村的“刚需”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现在农村独居老人超过3000万,留守儿童超过600万——这些人的生活保障,是农村发展绕不开的“刚需”。
之前靠“临时帮扶”,要么没人管,要么管不长久;现在设老幼工委,是把“临时补漏”变成“长期保障”,让在外打工的年轻人能放心挣钱,让村里的老人孩子能踏实生活。
最后:这是农村的“暖心事”,也是“实在事”
很多人说“农村的事,就怕‘雷声大、雨点小’”,但这次的老幼工委,是把“暖心事”写进了法律里,把“责任人”定在了岗位上。
往后村里的老人,不用再“凑活吃饭”;孩子不用再“放学乱跑”;在外打工的,不用再“白天干活、晚上操心家里”——这才是真正的“为农村家庭兜底”。
话题讨论:你老家是农村的吗?家里有独居老人或留守儿童吗?你觉得这个老幼工委,能解决你最担心的问题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