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称“野人小孩”未遭虐待,结论有些草率
发布时间:2025-10-18 15:13:57 浏览量:1
雅西高速雅安石棉服务区的一幕,让无数网友揪心。一个三岁左右的孩子,全身赤裸,头发蓬乱,像小兽一样四肢着地爬行,台阶上散落着疑似馒头的食物。视频迅速引爆网络,有人怀疑这是“野人孩子”,甚至报警举报拐卖或虐待。警方调查后澄清:孩子父母是本科毕业生,开着房车从云南大理出发旅行,所谓“野人”只是他们“回归自然”的养育方式——不穿衣服、不洗头、放任爬行。当地政府回应称“未发现虐待”,但网友的质疑并未消散:这样的“自然教育”,真的算教育吗?
“回归自然”听起来很美,可当它被极端化,就可能成为伤害的遮羞布。视频里孩子的模样,与其说是“自然”,不如说是“野蛮”:三岁幼儿本该蹦跳学语,他却只会匍匐啃食;本该被呵护穿戴整洁,他却浑身污垢,连基本的人类行走方式都被剥夺。父母辩称这是“释放天性”,可天性的前提是健康与尊严。狼孩的故事人尽皆知,脱离人类社会的孩子即使回归,也永远无法弥补错过的成长关键期。
更讽刺的是,这对父母自己并未“回归自然”——他们穿着衣服,用手机记录生活,开着房车享受现代便利,却让孩子活成“原始人”。若真信奉自然,为何不全家茹毛饮血、穴居野外?所谓理念,不过是选择性苛待孩子的借口。村民透露,孩子“生下来就这么养”,不洗头、不穿衣,与世隔绝。这种环境下,孩子失去的不仅是卫生习惯,更是社会化能力。当他某天被迫走进幼儿园或小学,该如何面对同龄人的目光?如何解释自己不会穿衣、不会握笔?
当地政府的回应更让人忧心。“父母是本科生”成了免责金牌,可学历与育儿能力从不画等号。高知父母虐待孩子的案例并不罕见,而精神控制的伤害往往比肉体暴力更隐蔽。孩子不会表达痛苦,但行为已暴露异常:三岁仍无法直立行走,对外界刺激反应迟钝,这已远超“顽皮”范畴。若放任不管,他可能成为下一个“南京饿童案”的主角——直到悲剧发生,外界才惊觉“自然教育”的代价。
法律对监护权的保护,绝非纵容父母为所欲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监护人“不得实施虐待或其他侵害行为”。不让孩子穿衣服、不教基本生存技能,算不算侵害?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强调“儿童有权享有促进其身心发展的条件”,而爬行啃馒头的童年,显然与“发展”背道而驰。相关部门若仅以“无显性虐待”搪塞,便是对责任的逃避。
教育的本质是唤醒,而非驯化;是引导,而非放逐。当“自然”沦为标新立异的表演,当孩子的尊严被当作父母理念的试验品,我们不得不问:究竟是谁在“野蛮”?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恰恰体现在它如何对待最弱小的成员。今天,我们可以对爬行的孩子视而不见;明天,是否会有更多“自然教育”的受害者被制造?或许该听听卢梭的警示:“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否则,我们追求的到底是回归自然,还是亲手制造了新的“人间失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