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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虐致死引发重组家庭儿童保护讨论:不能等呼救声

发布时间:2025-09-17 19:45:28  浏览量: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苗 刘志坤

16日,“莆田12岁女孩琪琪被继母和生父虐待致死”案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法院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被害女孩琪琪的生母白女士在现场称,今天开庭自己特意带着女儿的照片到场,“就是想让我的女儿也来听一听这两个恶魔的狡辩”。

这起悲剧并非个例,从莆田琪琪到重庆坠亡姐弟,重组家庭中未成年人的保护困境,再次叩问着家庭避风港的安全底线。

厕所被虐17天致死,孩子的呼救为何困在家里?

2023年12月22日,福建莆田12岁女孩琪琪在被继母许某花绑于厕所虐待近17天后离世。经法医学鉴定,琪琪符合在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因外伤及外伤后的化脓性感染、饥饿、寒冷等因素致急性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据被害人琪琪的生母白女士回忆,2013年,其前夫刘某突然失联。2014年,刘某主动联系并提出接走孩子,因自身经济条件不稳定,白女士犹豫后将琪琪交由彼时开有店铺的刘某抚养。

2015年,两人离婚,时隔不到半年,刘某发布了与琪琪、许某花及其他孩子的合照,并告诉白女士孩子过得很好,不希望被打扰。此后,白女士始终无法联系上刘某,也再没有见过女儿。

本应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琪琪,2023年9月辍学。生父刘某签署自愿退学说明书,称自身原因不能适应学校的学习与生活环境,不能接受劝导到校就读,本人与家长均表示不愿继续就读,自愿退学。

辍学3个月后,悲剧发生。白女士直到接到法院电话,才从判决书上第一次知晓女儿的死讯。

琪琪(化名)生前照片。

2025年4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虐待罪判处许某花死刑,以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判决后,许某花、刘某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白女士向记者透露,曾有邻居多次出面劝阻许某花“不要再打孩子”,许某花辩称“这几个孩子经常互相打架,我是在管教他们,后妈不好当,怎么做都不讨好”。其还表示,村干部也曾专门对许某花和刘某进行过警告,但并未起到作用。

山东省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璐分析,当孩子在家中遭受虐待时,可向身边可信任的成年人求助。但像琪琪这样被隔离在家的孩子,可能根本不知晓求助渠道的存在。而琪琪身边的每个人都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她遭遇的问题,但均未奏效的原因,可能是劝阻者担忧自身安全,另一方面则源于他们对相关报告制度的意识不足,最终造成琪琪的情况没有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关于退学问题,张璐表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予办理退学手续。接受义务教育既是适龄青少年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所以不应当因为监护人的意志申请而退学。

避风港变牢笼,家人成为施暴者

莆田12岁女孩琪琪(化名)被虐致死案二审庭审已于16日结束,案件未当庭宣判。

“整个庭审除了愤怒,不知道能怎么描述我的心情。”白女士在二审庭审结束后表示,庭审中,琪琪的生父刘某不仅未流露丝毫忏悔,反而替继母许某花向法官求情,声称“不是故意导致孩子死亡的”,甚至要求对琪琪身上的伤痕重新鉴定,试图否认自身伤害行为。

“我没有办法接受,每天半夜都会惊醒,仿佛听到女儿在呼叫。”白女士哽咽着说,“他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我想不通他为何要让孩子遭受这么大的苦难,最后还毫无悔改之意。”

对于后续维权,白女士表示,二审结束后自己会继续抗诉,“最后的结果我不知道,我尊重法律,但肯定不会放弃。等事情全部告一段落,我会努力调整心态生活,孩子已经不在了,不能一直活在痛苦中。”

对于此案暴露出的重组家庭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张璐指出,亲生父母需要承担起监护人的相应责任,“即便父母离婚,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也不会消失。”同时她强调,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一旦发现另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孩子权益受损,可及时申请变更抚养权。

事实上,琪琪并非个例,此前的重庆姐弟坠亡案同样令人痛心。该案中,两名孩子的生父张某与女友叶某某共谋,直接实施了杀害两名亲生子女的行为。

叶某某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张某有小孩为由,催促张某杀死两名小孩,并在张某犹豫不决的情况下,逼迫其实施杀人行为,最终促使张某实施犯罪行为。2024年1月31日,该案两名被告人张某、叶某某被法院执行死刑。

陈美霖许久无法平复。

该案二审判决后,孩子的生母陈美霖在天台寺告慰孩子,久久无法平复情绪。陈美霖的母亲曹文丽曾坦言:“失去孩子的伤痛永远消除不了,在她心里,这是案件结果,却不是痛苦的结束。”

重组家庭儿童保护,从来不是“家庭内部事”

重组家庭中未成年人的权益应该如何得到保障?相关部门应该如何及时出手?张璐也从法律依据和实践建议等方面给出解读。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予以协助。”张璐说,若一方恶意阻挠,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侵害禁令。

重组家庭的儿童保护,从来不是“家庭内部事”。张璐建议,当事人若遭遇探视权受阻,可合理利用社区和妇联资源,及时到相关部门备案,请求对孩子予以特殊关注并在必要时提供帮助,“同时要警惕危险信号,一旦发现异常,果断报警或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谈及重组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的核心问题,张璐分析,若重组家庭双方均有子女,会比较容易显现关爱不平等,甚至可能引发虐待行为。“尽管形成严重身心伤害的情况不常见,但从孩子视角看,重组家庭不如原生家庭完整,这种环境本身就可能对孩子造成较大伤害。”

白女士与琪琪(化名)的合照。

张璐表示,孩子在家中遭受虐待时,可向公安机关、老师及身边可信任的成年人求助。“但对孩子而言,更重要的是了解自身权利,明确哪些情况需主动求助。现实中,部分孩子被隔离在家庭中,甚至不知晓求助渠道的存在。”

她认为,保护孩子的关键在于确保求助渠道可用且有效,一方面,学校应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建议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未成年人求助的具体处置流程。

“学校和社区应对重组家庭的孩子予以特殊关照。”张璐提出,除监护人外,村委会、社区、民政部门也应承担起主动发现风险的责任,“可建立网格化、常态化排查机制,对辖区内重组家庭等特殊家庭进行重点风险评估,单独建立档案并定期更新,由网格员定期上门走访,成为发现和报告侵害行为的前沿‘哨兵’,而非被动等待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