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无烟日+国际儿童节|让孩子的世界纯净无烟
发布时间:2022-06-02 18:43:26 浏览量:2
今年5月31日
是第35个世界无烟日
今年的主题是
“烟草威胁环境”
1987年,世界卫生组织原本确定的世界无烟日是4月7日,但从1989年开始,世界无烟日改为每年的5月31日,因为第二天是国际儿童节,希望下一代免受烟草危害。
当世界无烟日遇上国际儿童节
让孩子的世界纯净无烟的
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呢?
一起来看看吧!
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
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
《电子烟管理办法》
《电子烟管理办法》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二是对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电子烟许可证管理不新设行政许可种类,仅在烟草专卖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增加相应条目;三是对电子烟销售实行渠道管理,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规范电子烟销售方式;四是对电子烟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和跟踪追溯机制;五是对电子烟运输和进出口依法实施监管。
此外,《电子烟管理办法》提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自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明确了北京市中小学校、体育馆等10类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规定在进一步明确禁止吸烟的同时,明确了单位责任,应该按照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禁烟,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加强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及时劝阻制止公共场所内的吸烟行为。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烟草危害,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吸烟给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从而能遵守各项规定,提高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的意识。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2015年6月1日起,在《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的基础上,北京正式施行被称为“最严控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条例》中明确所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约定文保单位、体育场及部分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室外场所如:幼儿园、中小学校、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均被列入室外禁烟范围。这就意味着,凡是“带顶儿”“带盖儿”的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条例》规定,如在禁烟范围内吸烟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对《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进行了修订。《条例》规定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提供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发现吸烟行为的可以行使以下权利: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向卫生健康部门投诉举报。
来源丨最高人民检察院、京司观澜
编辑丨李馨亚 刘元贞
审核丨刘国成 赵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