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5-09-12 09:58:29 浏览量:1
根据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我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保定市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市唯一一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从患者实际需求出发,强化政治引领、聚焦内涵提升、繁荣医院文化、履行社会责任,以“厚德精医展文明风采 情系母婴谱妇幼新篇”为口号,致力于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以医院高质量发展彰显精神文明建设新成果。
党建引领,促文明建设。自创建工作以来,院党委始终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中心环节,以党建促创建,以党支部为桥梁,与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联创联建,进校园、进厂矿、进社区,走到群众身边,宣传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
友好氛围,展文明新风。积极践行“两友好一关爱”,坚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全力构建“儿童友好、生育友好、早孕关爱”服务体系。设置“一站式服务中心”,在各门诊区域内落实一站式服务,完善孕前-孕期-产后一站式服务,推行健康全程管理,营造尊重包容的生育友好环境与温馨愉快的儿童友好氛围。
优质服务,树文明形象。积极开展“1237”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将年度重点工作有机融合,优化医院整体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增强职工服务意识,提高患者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
文明建设无止境,凝心聚力再出发。我院将以这次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始终牢记为患者服务的宗旨,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全市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通讯员/侯亚楠编辑/胡冀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