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公开征集海口儿童友好城市主题作品策划执行项目承办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0 17:35:19 浏览量:3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国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行动举措,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当前海口市正以“椰城童心,向阳童行”为目标,打造引领全国示范、顺应群众期盼、彰显椰城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为进一步凝聚儿童友好理念的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儿童成长的氛围、传播海口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美好愿景,现对海口儿童友好城市主题作品(包括LOGO、卡通形象IP、主题曲及MV)征集活动的承办方进行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9月—11月
二、具体内容
(一)策划组织海口儿童友好城市主题作品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征集海口儿童友好城市LOGO和卡通形象IP,设定征集评选标准,组织专家为投稿作品评选打分,LOGO和卡通形象IP各评选出金奖1名、优胜奖3名,颁发奖金和证书。
(二)策划组织海口儿童友好城市主题曲及MV征集活动。作品紧扣“椰城童心,向阳童行”海口市儿童友好主题理念,体现海口地域特征或文化特色,彰显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引领区的城市形象。
三、经费预算
项目总经费控制在15万元以内,超出项目经费的报价无效,报价已包含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次作品制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我会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承接资历及投稿方式
(一)有关说明
1.报名单位报价时须注明单价及总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全部服务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提供的资料均应真实有效,报名期限内允许补报材料,但因邮件或者压缩包受损导致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无法查阅的,超出报名时间未补报的,其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未按公告要求的方式、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3.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因报名产生的一切费用;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失信记录、无违法违规记录等证明(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导致海口儿童友好城市主题作品项目取消,海口市妇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材料的还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详细方案含预算详细清单;
4.单位简介与主要业绩(200字以内)。
(三)其他
1.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17:00,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不接受现场报名;
3.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发至邮箱:hksfegwb@haikou.gov.cn;联系人:俎昊洋;电话:0898-68722860。
编辑:梁楠、和晓涵(实习)
审校:杨在锋
审核:海口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