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启动儿童健康“五小”专项试点地区健康副校(园)长选聘工作
发布时间:2025-09-08 15:58:22 浏览量:1
9月1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在儿童健康“五小”(“小胖墩”“小眼镜”“小星星”“小骨干”“小蛀牙”)专项行动试点地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选聘健康副校(园)长,力争2025年年底覆盖80%中小学及幼儿园。
健康副校(园)长选聘旨在推动建立医校协同长效机制,完善学校卫生健康管理体系,强化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和体质水平。
健康副校(园)长主要从试点地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儿童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中选聘。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具有医学专业背景,持有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并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热心学校健康教育工作,了解学校教育教学规律及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职责。
健康副校(园)长实行聘任制,由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颁发聘书,兼职不兼薪,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其工作计入派出单位工作量。每名健康副校(园)长原则上兼职不超过3所学校,偏远地区及教学点可适当增加,确保乡镇中心校全覆盖。任期3年,期满可续聘,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协助学校制订并完善卫生健康工作制度与年度规划;组织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开展视力、口腔、营养、心理、急救等健康主题活动;协调落实医校协同机制,推动儿童健康“五小”早期筛查、疾病防控和学生健康管理一体化服务;指导学校传染病、常见病、慢性病及心理健康问题的监测、报告与防控;参与制定校园卫生应急预案,协调处理突发健康事件;监督校园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推动健康校园建设;定期汇报学校健康状况,针对突出健康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等。
文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摸清学校底数及校医配置现状,核定健康副校(园)长岗位需求,并将其工作纳入健康学校评估体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择优推荐医务人员,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医疗机构将健康副校(园)长的工作表现纳入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各中小学及幼儿园须为其提供办公条件和支持,并定期共同研究学校卫生工作。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相关人员表示,此项制度的推行,标志着河南省在深化医校合作、构建“防、筛、管、治、康”五位一体儿童健康服务模式方面迈出坚实一步,将为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实的专业保障。
责编:韦永柔
审核:李伟强
终审:杜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