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甘井子区暑期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查处通报(第4期)
发布时间:2025-09-01 19:28:38 浏览量:1
为规范暑期校外培训市场秩序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属地街道等单位,在大连湾、中华路、辛寨子、甘井子街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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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中,6家涉事单位以托管名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已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事实。
具体涉事单位信息如下:
1.大连篮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381号-9号
现场标识:户外悬挂“篮湾教育咨询”牌匾
2.大连未来之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七江路26#-3-1-1
现场标识:户外悬挂“未来之星”牌匾
3.大连星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天洋路111-2号
现场标识:户外悬挂“啄木鸟自习室”牌匾
4.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培诺托管中心(个体工商户)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科业南二街3-2号
现场标识:户外悬挂“培诺托管中心”牌匾
5.甘井子区会学托管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和泰南园9-3号
现场标识:户外悬挂“会学托管”牌匾
6.大连云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信园3-4号
现场标识:户外悬挂“云朵学堂”牌匾
2处理结果
检查组依法下达《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办学行为先行告知书》,现场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要求其严格依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合规经营。
3下一步工作
我区将持续深化教育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属地街道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市场日常巡查与专项督查力度,重点聚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相关规定,擅自开设学前班、幼小衔接班,以半日制、全日制形式招收学前儿童开展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精准排查、从严整治。
在此也呼吁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充分认识此类违法违规培训对学前儿童成长规律的违背及对正常教育秩序的干扰,自觉抵制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违规培训,主动选择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成长路径,共同营造“不盲目跟风培训、不参与违规培训”的良好氛围,推动校外培训市场回归公益属性,助力构建健康有序的正常教育生态。
4监督举报电话
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0411-88159512
区教育局办公室:
0411-88159509
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五十九条
1.幼儿园与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
2.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3.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教授学前儿童小学阶段的课程。
甘井子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日